2015年10月8日,我结束在西北政法大学的活动由西安匆匆赶往山东枣庄,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高级研修班培训。到枣庄火车站已是深夜12时,原本打算先在火车站住一宿,可山东省和枣庄市检察院的会务工作人员分外热情,不断打来电话,硬是等在火车站把我接到了会议地点,入住时已是9日凌晨,他们的工作态度和作风令我感动,也为我因赶行程而影响了他们的休息感到内疚。
天刚蒙蒙亮,便听到了鸡叫的声音,这是一种久违了的声音,与我小时候母亲养的鸡叫声一模一样,没有地域的差异,如同乡音熟悉而亲切。走出培训中心,发现这里山青水秀,培训中心依山傍水,山坡下炊烟袅袅,绿树成荫,一派小桥流水的乡村风貌,看来这一次培训的内容保密度较高,大有“庭院深深锁清秋”的味道。说实话,我倒是喜欢这样一个有山有水、有草有花的环境,可以独自走在乡间小道或者田间地埂上,闻着泥土的清新气息,听着鸡犬蛙鸣之声,看着袅袅飘荡的炊烟,悠闲自得地回味自己,想想他人,品味生活。显然,和大西北相比,这里除了清晨的凉意外,似乎还没有秋天的影子,鲜花含笑,草木葱茏。早晚出来散散步,独自寻花问柳,没有人打扰,清静自然,让我感到舒心。
培训活动内容丰富,节奏紧张,重点讲授了全国性经济犯罪大要案的出庭公诉问题,理论融通实践,新颖且专业,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与多年前到北京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参加“刑事诉讼法师资培训班”的感觉截然不同,那次培训让来自各地的检察业务专家“破冰”(相互认识)就浪费了较长时间,组织开展的活动也缺少品位和档次,我常常逃课、退场躲在图书馆里靠看书打发时光。
陶渊明在《桃花源记》中说:“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这番美好的憧憬,如今在枣庄已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老人们在一幢幢错落有致的华丽小楼旁三五成群聊天打牌,享受着晚年的安逸,年轻人骑着电动车在乡间荫林路上结伴兜风,飘扬着青春的姿韵,一派欣欣向荣的乡村风貌,好像“换了人间”,令人渴望,也让人遐思。
枣庄,确实是一个好地方,即便细雨霏霏,连绵不断,也没有一点儿“枕上清寒窗外雨,眼前春色梦中人”的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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