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4年11月4日思美传媒发布公告称在2024年11月1日,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任丁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朱明虬及其一致行动人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转让其持有的思美传媒29.99%的股份给四川旅投。期间,朱明虬、首创投资与四川旅投三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等一系列协议。其中4份协议涉及的19.6%思美传媒股权转让事项已履行完毕,且转让结果已由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业绩补偿事项等为案涉股权转让事项的一部分。朱明虬作为时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四川旅投作为时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及时将其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司,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3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披露《相关协议补充披露的公告》时才进行了补充披露。此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任丁时任四川旅投董事长,知悉并参与四川旅投收购思美传媒股权事项,是四川旅投案涉信息披露违法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此监管局对公司、朱明虬及任丁下达警告并罚款。

思美传媒在2024年11月1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公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30日、10月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在公司发布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7.26亿,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1.73%;年初至第三季度末为45.32亿,比上年同期增加了9.54%;股东净利润为-739万,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8.51%;年初至第三季度末为-623万,比上年同期减少了45.39%;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08万,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0.10%;年初至第三季度末为-879万,比上年同期增加6.13%;年初至第三季度末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9亿,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8.41%;第三季度末的总资产为27.54亿,相比上年度末25亿,增加了10.19%;股东所有者利益为14.1亿,相比上年度末14.16亿,减少了0.44%。

此前,思美传媒在2023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在2024年6月24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旅游集团、首创投资、朱明虬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因此,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表示在2019年8月24日—2023年12月22日期间有买入且亏损,并在2023年12月22日当天持有,或在2023年11月27日下午买入且当天持有的投资者符合条件即可申请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