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网安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国华网安在2024年11月2日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明,公司2023年在新增客户的软硬件集成销售业务中,部分项目收入确认时点判断、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身份判断、项目进度管理等相关内部控制不到位,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第四条的规定。

公司部分采购合同约定到货验收合格后付款,2022年你公司在供应商尚未发货的情况下全额预付供应商货款,未审慎核对合同付款条件及业务进度情况,公司采购业务、付款管理等相关内部控制不到位,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7号——采购业务》第十三条的规定。

公司之前也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公告》,称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024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在公司发布的2024年第三季度中,营业收入为3878万,比上年同期减少了20.18%;年初至第三季度末为7589万,比上年同期减少了5.78%;股东净利润为-1682万,比上年同期减少131.28%;年初至第三季度末为-3582万,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78%;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81万,比上年同期减少了89.57%;年初至第三季度末为-3319万,比上年同期增加了7.4%;年初至第三季度末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81万,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9.54%;第三季度末总资产为3.84亿,相比上年度末4.13亿,减少了6.99%;股东所有者利益为1.59亿,相比上年度末1.95亿,减少了18.32%。

此前,国华网安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未审慎确认收入并考虑子公司商誉减值的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因此,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表示在2022年1月26日—2022年4月27日期间有买入且亏损,并在2022年4月27日当天持有国华网安(000004)的投资者符合条件即可申请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