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东京高等法院做出裁定,日本当局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做法侵犯了日本宪法规定的平等权,导致民众因性取向而受到歧视性对待。
东京高院在判决中称,日本宪法中写道:有关婚姻和家庭事务的法律应从个人尊严和两性平等的角度来制定。现行的同性婚姻禁令违反了这一条款,不允许同性结婚"没有合理的依据",导致了"基于性取向的歧视性对待"。
本案主审法官谷口园惠(Sonoe Taniguchi)认为,个人与其伴侣的配偶关系得到承认应被视为所有人的一项“重要的合法利益”,对同性伴侣来说也不例外。
对于原告要求申请国家赔偿的诉求,东京高院予以驳回。法官表示,由于日本最高法院尚未对此做出裁决,因此法院无法认定当局因国会未采取立法行动而需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原告共7人,他们向法庭上诉称,不允许同性婚姻的民法条款违反了宪法规定的平等权以及对婚姻自由的保障,并要求日本当局赔偿每人100万日元。
日本当局发言人表示,当局将密切关注其他类似诉讼的进展。当局还需要考虑国会的审议情况以及一些地方承认同性伴侣关系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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