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
是许多女性每月的“难言之痛”
那么,痛经可以请假吗?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1月1日正式施行
新规明确
用人单位应当
为经期女职工提供下列劳动保护——
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劳动;
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或者相应价值的卫生用品,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给予1至2日的休假;
从事野外、室外流动性作业和其他生产作业的女职工,根据不同季节提供相应的保健或者保护用品;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护措施。
这一政策引发了
社会对“痛经假”的关注和讨论
哪些地方有“痛经假”?
据统计,包括云南在内
全国目前已有20个省份实行“痛经假”
休息时间普遍在1-2天
最多能达到3天
各地“痛经假”的区别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适用的工种范围和是否需要医疗证明
通过对比各地政策可以看到
上海、广东、湖南、江西和福建
5个省份的“痛经假”
只有特定工作种类的女性能放
而在“痛经假”面向所有女性的15个省份里
有11个省份须提供医疗机构证明
广东具体情况如何?
据2017年发布的《广东省实施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对女职工的经期劳动保护有如下规定:
经期劳动保护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
用人单位每月可以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者劳动保护卫生费。
深圳曾明确
痛经经确诊可休1到2天
2022年11月,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发布了针对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的答复函时明确了: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此外,在2023年3月
全国总工会等6部门联合发布
《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
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
再次明确:
患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
经医疗机构确诊后
月经期间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法学专家:
“痛经假”需解决落地难
多地已施行“痛经假”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挑战。
针对这些问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建议,有关部门应当明确痛经假的享受前提条件,完善相关制度。这有助于减少员工在主张休假时的举证困难;明确痛经假期间的待遇问题,包括工资、社保等如何缴纳。至少应该确保员工在休假期间待遇不受影响。
此外,还应建立反就业歧视制度和成本分担机制,保障女性员工的合法权益。这有助于减少职场歧视现象,提高女性员工在请假时的安全感。
医生:痛经可能是疾病信号
北京市海淀医院妇产科医生介绍,痛经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种是原发性痛经,疼痛常在月经初潮后1—2年开始,检查没有发现盆腔里有明显的病变。治疗上主要采用止痛药或者短效口服避孕药。
还有一种继发性痛经,起初无痛经,在某一个时段,开始了越来越严重的痛经。这种痛通常和某些疾病有关,如子宫内膜异位症(简称内异症)。
据统计,每100名女性中就有10—15人患有内异症,全球超过2亿女性长期遭受其折磨,我国发病人数估计达3000万—4500万。
医生指出,内异症是一种主要影响育龄期女性的常见病,也是妇科的疑难杂症,最典型的症状之一就是痛经。其中90%的患者因痛经或者盆腔痛而来到门诊,而一个突出的难题——“诊断延迟”体现在大部分患者身上。“很多女性避讳谈论痛经,更不了解内异症的复杂性,不能及时就诊,早诊早治在全世界都是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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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东省总工会、云南省人社厅、惠州工会、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网
编辑 | 李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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