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本报从平罗县政府获悉,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PVA分公司8·15燃爆事故已于近日查明。
据悉,2024年8月15日9时43分许,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太西工业园区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停产检修期间发生一起碱甲醇槽燃爆事故,造成2人重伤、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79.8万元。
本报梳理发现,8月15日早8时左右,按照检修计划,肖某跃(PVA分公司醇解工段工段长)安排技术员乔某宁负责流量计安装作业票办理工作,乔某宁联系分析人员高某萍到现场进行气体检测,后交由包片安全员王某审核签字,现场醇解工段操作人员高某刚帮忙抬脚手架。9时30分左右,作业现场完成作业票办理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马某到醇解工段碱甲醇槽旁工艺管架上电焊作业安装流量计,现场监护人员许某萍在碱甲醇槽旁地面上对动火作业进行监护;9时43分,电焊作业过程中C号碱甲醇槽发生燃爆,作业人员马某、监护人许某萍和操作人员高某刚均被不同程度烧伤,C号碱甲醇槽体飞落回收工段一期东南角处。
该起事故造成2人重伤,1人轻伤,造成2个碱甲醇槽及其附属设施损坏、3处槽罐保温棉损坏,1处管廊桥架损坏,1处灌木丛损毁,直接经济损失约179.8万元。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与碱甲醇槽尾气管道交叉贴临的管道上进行动火作业时,因导电或导热引燃尾气管道内甲醇气体,从而导致碱甲醇槽燃爆。事故的间接原因则包括5个层面:设备设施老化,安全附件不健全;管线布置不规范,设施设计不严格;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风险辨识不到位,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制度及操作规程未落实。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动火作业引起附近碱甲醇槽燃爆造成两人重伤、一人轻伤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同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PVA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多项问题,建议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此外,有2人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分别是醇解工段工段长肖某跃、醇解工段技术员覃某。
PVA分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范某华,PVA分公司安全总监郑某兵,有机车间主任邹某斌,PVA分公司包片安全员王某,醇解工段技术员乔某宁,PVA分公司设备部部长杨某等,均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生产技术部部长韩某,责令大地公司根据内部规章制度予以相应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唐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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