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艾文涛)11月4日起,呼和浩特市和赤峰市正式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11月18日,包头市、兴安盟、乌兰察布市也可以使用,12月2日,乌海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也将启用。

据了解,电子行驶证进一步强化交管政务服务数字赋能,深化电子证照应用,为车主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

一是便利申领应用。机动车所有人登录“交管12123”APP直接申领电子行驶证。电子行驶证式样全国统一,群众可以在办理车辆登记、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交管窗口业务时出示使用,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授权他人使用,便利委托他人代办业务。同时,可以拓展办理客货运输证照、保险理赔等应用场景。

二是实时动态更新。电子行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机动车检验、抵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等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便利在车辆抵押、二手车交易等场景使用。

三是安全有效可靠。电子行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资源库验证比对,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保证电子行驶证真实有效,便于在二手车交易等场景采信应用,并采用动态二维码、数据脱敏、数据加密、实人认证等技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纸质行驶证应当随车携带;电子行驶证主要应用于相关窗口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