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灵石关于招募文化旅游志愿者工作的通知
灵石县委社会工作部
·山西省
为进一步推动灵石县文化旅游事业的繁荣发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特面向全县及社会各界公开招募一批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的志愿者,具体要求如下:
1.遵守宪法,热爱祖国,服从管理,具有奉献精神,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2.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服务意识较强,具有适应志愿服务工作的必要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3.服务期间严格按照要求参加服务,服从统一工作安排;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本土文化、热爱文化旅游事业;1.旅游咨询与指引:为游客提供旅游信息咨询、路线指引、景点介绍等服务;2.秩序维护与疏导:协助维护旅游景点及周边区域的秩序,确保游客安全有序游览;3.环境保护与宣传:参与旅游景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文明旅游理念,发放导览图、宣传资料等;4.特殊人群服务: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游客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关爱;5.其他志愿服务:根据活动需要,参与其他相关的志愿服务工作。1.为志愿者提供统一的志愿服务服装、志愿者证,增强志愿服务的辨识度;3.志愿服务期间,可在“志愿汇”录入志愿服务时长,获取积分;4.报名成功者需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接待礼仪、县情概况、景点介绍、地方民俗故事、实地讲解等);5.评选出一批优秀的旅游服务志愿者,给予宣传表彰。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0日,填报《灵石县招募文旅志愿者报名表》发送至县委社会工作部邮箱:lsxshgzb@163.com。
扫码下载报名表
灵石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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