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被监察机关留置,上市公司因迟延披露这一重大事件收到警示函。近日,我们又代理部分股民提交起诉材料。

我是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曾经代理股民告赢100多家上市公司并获赔,今天聊聊天宜上佳,股民为什么索赔?索赔条件?索赔进展?提供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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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索赔?2024年4月26日晚,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88033,简称:天宜上佳)发布《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经查:天宜上佳于2024年3月8日知悉,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已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佩芳实施留置。天宜上佳直至2024年3月15日发布公告披露上述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涉嫌虚假陈述,亏损股民可以依法索赔。

二、索赔条件?

暂定:在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天宜上佳股票,并在2024年3月14日收盘还持有该股票的亏损股民,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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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索赔进展?前期,我们团队代理的部分天宜上佳股民索赔案已开庭,本周又提交一批起诉材料

四、索赔提供什么资料?

股民先去证券公司打印对账单、开户查询单,提交给律师审核,根据回复情况,再决定是否参加索赔。

更多股票索赔,请关注厉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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