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召开药品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推进会,听取“青海省药品智慧监管系统”上线运行前开发情况的汇报,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效,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局党组成员,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进一步研提建设需求及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为加快推进“青海省药品智慧监管系统”上线运行,全力以赴提升我省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确保药品安全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全局上下协同共进、勠力攻坚,为开创药品智慧监管工作新局面奠定了良好基础。信息化工作专班在认真收集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信息化需求并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涵盖党建服务、政务服务、质量监管、产品追溯、行政执法、应急管理、检测预警、共享共治等业务,共45个模块的项目建设内容。目前,我局药品智慧监管系统框架结构和系统功能已基本搭建和完善,具备上线运行的条件。

会议强调,加强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药品智慧监管,是全局上下共同的责任。各处室、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发挥引领和主导作用,通过“青海省药品智慧监管系统”上线试运行,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严格按照目标、进度和质量要求,确保系统各功能模块建设有序推进。

为提升药品智慧监管系统应用质效,苏磊红局长从“稳、准、融、用、密”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要“稳”。系统上线后要明确2-3人驻场运维,协助负责系统的安装与调试、配置和维护等,确保系统上线后能够稳定、安全运行。二要“准”。药品监管工作容不得含糊,要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着力提高数据填报质量,确保所有报送、共享的数据准确无误。三要“融”。要注重上下左右融合。对上,要严格按照全国一体化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运行系统,确保与国家药品智慧监管系统高度融合。对下,要加强与各市(州)县(区)的融合,督促基层切实提高应用效率。同时,密切结合三医融合,与卫健、医保加强沟通,推进数据资源融合治理、数据资源协同共享。四要“用”。全面、准确、及时应用系统开展相应工作是关键,要在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制定中长期计划,适时研究开发青海药监app等功能。五要“密”。要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和保密工作,与承建单位和运维方签订保密协议。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是贯彻国家药监局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支撑药品监管工作的急迫之需。下一步,省药品监管局将充分发挥药品安全考核“指挥棒”作用,持续推进药品智慧监管系统开发与运用,凡是涉及考核相关的数据、功能,将逐项逐条抓落实,做到不达要求不罢休,不见成效不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