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汕头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温湛滨,汕头市市长、市林长陈涛共同签发汕头市2024年第3号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明确提出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贯彻省委实施“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部署,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上下功夫,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一步激活经济特区活力,努力打造生态美、百姓富的绿美汕头新篇章,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第3号林长令着重在以下五个方面部署任务要求。

提高站位,强化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级林长要亲自谋划、部署改革,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资金支持与部门协同,积极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保障权益,激发活力

坚持稳字当头,牢牢把握改革方向,稳步深化探索。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放活林地经营权,保障林木所有权,引导林权流转,培育规模经营主体,畅通林权融资渠道,引入金融活水。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强调各区县要结合资源禀赋分类施策,突出重点,改革举措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试点先行,协同开展

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率先开展改革探索,聚焦林业产权制度、资源管理、经营模式、投入机制、产业发展等方面,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其他区(县)结合实际扎实做好改革前期各项工作,不等不靠,选择适当的区域同步开展改革探索。市各有关单位和区(县)党委、政府加强跟踪指导,对出现偏差和以各种名义进行不当开发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偏。

强化队伍,夯实基础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林业工作力量,提升林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能力,推动人员配置向执法一线倾斜,确保林业系统力量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镇政府要明确相关机构承担林业工作,加强基层林业站、林业行政执法、护林员等队伍建设,着力打通林业工作末端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健全完善市县镇三级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体系,强化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力量建设。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林改的新理念新任务新举措,让广大林业工作者、经营者等及时了解政策、积极支持改革;及时总结改革中的新进展好经验,推广改革成效,讲好汕头林改故事,在全社会营造深化林改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