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恶魔披上了人皮。最近江西的一件事情冲上热搜,令人细思极恐。
11月2日,江西乐平。
7岁的女孩小莉(化名),如往常一样下楼到小区里玩耍,父母也没有多想。
孩子都上二年级了,玩的地方也就在楼下,本以为没什么危险。然而,恰恰就是离家最近的地方,发生了最危险的事情。
事发时,小莉玩完正准备坐电梯上楼回家。一进电梯门没多久,一个高大的男孩也跟着她进来,并站到了她的身后。
天真的小莉,并没有多想,全然不知男孩在她背后已经伸出了罪恶之手。他先是伸手试图去触碰小莉的后背。
或许是在纠结怎么下手,他并没有马上采取行动。随后,趁着电梯门打开的功夫,他突然上去抱住了小莉,熟练地捂住了小莉的口鼻,然后迅速关上了电梯门。
动作一气呵成,快到小莉根本来不及反应。接着,男孩低下头来,像是做出了猥亵的动作。
被吓坏了的小莉只能无助地扒拉着男孩的手,不断地蹬着双腿试图摆脱他的控制。
可这点反抗,在巨大的体型差面前丝毫不起作用。眼看着小莉的反抗越来越激烈,男孩下手也越来越狠。
他用一只手捂住了小莉的嘴巴,另一只手直接掐住了她的脖子。
直到小莉再也无法呼吸,被勒到窒息,瞬间昏死过去。等到她失去了反抗能力,男孩这才抱起她走出电梯。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简直不敢深想。
而不幸中的万幸,男孩抱着小莉走出单元门的时候,碰到了路人。此时小莉也稍微恢复了点意识开始求救和哭闹。
出于恐惧和路人的关注,男孩吓得把小莉放下就跑路了。然而他的恶行已经被电梯里的监控拍得清清楚楚。
小莉的父母立马报了警。通过监控,警方很快找到了施暴的男孩。
让人震惊的是,这个下手如此狠毒,动作如此娴熟,心思如此缜密的罪犯,竟然还只是一个14岁的少年。
对于自己猥亵小莉的行为,男孩供认不讳。
据悉,他也是这个小区的住户,但并不是小莉的熟人。
也就是说,作案之前,他很有可能已经在小区里观察了很久,看准小莉年纪小又落了单,才敢下手。
进电梯之前,他甚至还有意识地看了一眼摄像头。明知自己是在犯罪,但仍抵不过内心的冲动。明知自己会被拍下,仍控制不住心里那头欲望的猛兽。
然而,因为是未成年,男孩只是被行政拘留,出来后又有可能继续祸害无辜。
他才14岁,就成了公众场合明目张胆的猥亵犯,真是越想越觉得胆寒。这背后,绝不仅是单纯的作恶这么简单。
试想一下,要是他的恶行没有被路人发现,会发生什么?一个女孩的一生可能都要被他毁了。
他并不仅仅是坏,其中还夹杂着恶以及令人细思极恐的暴戾。但更让人愤怒的还在后面。
当小莉的父母找到了男孩家长的时候,对于孩子的恶行,对方既没有道歉,更不用说什么赔偿,甚至还表示,自己管不了,他们随便告。态度嚣张至极,怪不得能养出这样的恶魔,敢情是“珠玉在前”了。
看似作恶的只是这个14岁的孩子,但实际上纵容他的父母,难道不也是帮凶吗?
很多恶童都不是凭空产生的,他们背后,大多站着一个比他们更恶的父母。
02
“我未成年,法律不敢拿我怎么样”
令老育震惊的是恶魔儿童作恶事件竟不是个例。
2013年发生了一个震惊全国的十岁女童李某电梯摔婴事件。
十岁女孩李某趁原原奶奶把婴儿车推出电梯,迅速抱起还没来得及离开电梯的原原并关闭电梯门。
监控显示李某先是殴打原原,再将原原重重地摔在地上,在狭小的电梯间内反复来回踢原原,电梯到达25楼(李某家所在的楼层),李某将原原提起、像丢猪狗一样丢在电梯外。
据李某坦白,她将原原带回家后又在家里的沙发上对原原进行了殴打,最后将原原带到阳台栏杆边逗原原玩,导致原原从25楼坠落。
李某事后来到原原坠落的灌木丛中,将原原拖到七八米外的小道,便镇定地回到家。
面对原原奶奶的询问时谎称“被一个男孩带走了”,随后立即改口称“被一个女孩带走了”,并主动提出“奶奶,你别着急,我跟你一块儿去找。”甚至多次拍着原原奶奶的肩膀安慰她。
真相水落石出,李某的家人狡辩李某因遭受过车祸才变得“不正常”,矢口否认李某所作所为是故意的,不久后全家搬离重庆。
10岁的李某没有达到我国法律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因此对于李某某不予刑事立案侦查,只能走民事诉讼程序。
除了上面提及的事件,更可怕的是某些年龄稍长的恶魔儿童,把年龄当做犯罪的保护伞。
2004年,四位少年为了网费绑架16岁少女,对其索要150万赎金,并残忍杀害人质。
在动手前,四位少年首先确认四人皆未满18周岁,扬言“我们怎么整都不可能给我们判死刑的,整大点也没事。”
和他们料想的一样,四人皆仅判处有期徒刑。
在法庭上,逃过死刑的四位少年相视一笑。
这不禁让人想到“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对此,许多网友提出“这些孩子就是天生的坏种”。
那么这些儿童真的都是天生恶人吗?或是家庭教育造成的?
03
有些孩子就是天生恶魔儿童
其实网友说的话不无道理,有些孩子就是天生的恶魔,他们恶的种子从出生就已种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中国犯罪心理画像第一人——李玫瑾教授曾在一次讲座中提及反社会人格(即天生犯罪人)这一概念。
反社会人格是一种疾病,是一种人格障碍,目前无法使用任何医疗手段解决,只能“带病延年”。
具有反社会人格的人,有什么特点?
反社会人格最大的特点就是天生的,即天生犯罪人。
家庭成员精神状态、行为举止正常。
早年顽劣,在6-10岁之间就会显现问题。
缺乏自然情感力,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喂不熟”。
道德白痴,缺乏道德感,无法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智力较高,心思缜密。
具有高度的攻击性,犯罪冲动且嚣张。
从不内疚。
孩子出现上述的某些特点,该怎么办?
要进行专业的鉴定。确认孩子是反社会人格后再进行干预,既不要耽误治疗也不要随意给孩子打上反社会人格的标签。
对反社会人格有正确的认识。反社会人格≠犯罪,但反社会人格是一种疾病,是人格障碍。
靠近孩子,让孩子无法做坏事。反社会人格是精神上的高位截瘫,需要父母时刻盯住孩子,陪孩子渡过危险期。
李玫瑾谈如何引导反社会人格儿童
老育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反社会人格不等于犯罪。
如果确证孩子具有反社会人格,作为家长不能把孩子当做“怪物”看待,要密切关注孩子的一举一动,及时制止孩子的一切不良行为,防微杜渐、正确引导和教育。
04
有些孩子是后天养成的恶魔儿童
除了天生的恶魔儿童,还有后天养成的恶魔儿童,这类儿童往往是家庭教育失败的结果。
有些家长缺乏对孩子的管教,造成孩子性格的缺陷,在孩子犯错时无动于衷,一步步将孩子推向犯罪的深渊。
就像老育上面提及的两个恶魔儿童伤人事件一样。
8岁男童陈某曦格乖戾,曾多次撒谎、偷盗,在学校惹事、和同学起冲突,但家长没有对孩子进行教育,而是一次又一次地纵容。甚至在此次事件发生后,陈某曦父母没有主动承担责任,对受伤的小宇一家避之不及。
10岁女童李某也被曝光,平日以碾碎蜗牛、摔打小狗为乐,甚至说过“想用包把小孩装起来,从高处扔下去。”李某的母亲性格暴躁,经常采用武力教育,而李某父母又极少管教孩子,爷爷奶奶溺爱孩子,纵容李某殴打玩伴、攻击老人,久而久之李某更加暴戾。
无论是陈某曦还是李某,他们的家长在孩子犯错时没有进行教育,直至酿成悲剧也逃避责任、一味地纵容和偏袒,这样的家长只会制造更多的恶魔儿童。
那么,家长该如何预防孩子养成极端性格?
不要缺失孩子的家庭教育。
以身作则,不以暴力解决问题。
避免过度溺爱。
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
为孩子营造正确的三观,告诉孩子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当孩子犯错时,要及时纠正错误,教会孩子主动承担责任。
“性善论”和“性恶论”看似背道而驰,却是殊途同归,都强调后天教化的重要性。
因此,无论是天生具有反社会人格疾病还是后天养成的极端性格,家长都应该对孩子进行心理抚慰,在孩子犯错时及时教育,“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莫让孩子心中开出恶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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