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作了说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宏才作了关于该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这意味着新的化债举措,将由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10月12日,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缓解地方政府的化债压力,财政部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并强调这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这一政策被市场视为一场“及时雨”,将大大减轻地方化债压力,为经济发展腾出更多资源。

此次议案则明确通过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来置换地方存量隐性债务,这与此前隐性债务置换方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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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范风险,2018年以来中央通过强化监管,严肃问责等举措,初步遏制隐性债务增长势头,并逐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财政部表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纳入政府债务信息平台的隐性债务余额比2018年摸底数减少了50%,债务风险可控。

借助大规模债务置换,更多存量隐性债务将借此显性化,有助于未来地方政府对债务的监控与管理。

本轮隐性债务置换的主要目标在于防范近两年内针对城投债等隐性债务领域可能出现的大规模违约风险。“简而言之,其核心目的在于避免爆雷事件的发生。

隐性债务置换规模主要取决于到期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本息的数额,从实际情况看,城投债每年到期的本息总额大约在3万亿元左右,考虑到置换时可能需满足的本息需求,每年或需要进行约2万亿元规模的隐债置换。综合当年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若置换计划分三年实施,则总额可达到6万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