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作用,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情况检查督导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24〕1705号)文件要求,11月4日—5日省发展改革委评督处二级调研员高难带队对我市“十四五”期间省级批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能效评价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导。
督查组采取现场听取汇报、核查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企业节能审查意见、能效评价意见落实,老旧淘汰设备更新,2023年能源消费,产品单耗等有关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
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及时对我市省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反馈,并对我市下一步在节能降碳方面迎接环保督察提出了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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