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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代表您好,我们知道您多年来一直深耕教育领域,不断为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特别是对基础教育阶段的课程开发和创新实践非常有研究。关于青少年教育,您平时最为关心哪些方面?

李代表:校园是青少年学习成长的主要场所和重要阵地,如何通过我们的课程设置,来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是我日常较为关注的一个方面。近年来,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我也一直在思考,应该以什么样的法治教育形式,实现从宣传法律知识到培育法治观念的转变,让法治教育成为继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之后的第六种教育。

编辑:本届“至正杯”校园法治辩论赛已圆满落幕,作为嘉宾,您能否和我们分享一下您的观赛感受?

李代表:7月10日,我受邀观摩了第三届“至正杯”校园法治辩论赛决赛,对整场比赛的观感可以总结为三个词:感动、震撼、鼓舞。

感动有二,首先体现在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服保办、上海二中院多方协力,为中学生们搭建展示的舞台、提供专业的指导,彰显了社会各界对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高度关注;其次是比赛当天,除了上海赛区两支决赛队所在学校的师生代表,新疆喀什赛区冠军队的师生们也来到现场,两地师生互动交流,气氛热烈,让我看到“法治的种子”已渐渐埋在学生们的心里。

震撼来源于两支决赛辩论队的精彩表现。两队围绕“青少年普法重在普及法律规律还是普及法律文化”这个辩题展开巅峰对决,辩手们流畅的语言表达、严谨的逻辑思维、丰富的法律知识,都在完美诠释着一场语言与思想交锋、智慧与灵感搏击的辩论赛该有的样子。

鼓舞则是通过参加这次活动,让我欣慰地看到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已成为校园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学生们优异的表现也让我看到了法治中国建设后继有人。

编辑:“至正杯”校园法治辩论赛已举办三届,通过聚焦校园霸凌、青少年游戏账号支配权等热点问题,引导青少年利用法治思维应对成长中的烦恼与困惑。您认为让青少年参与此类话题讨论对培养法治思维、树立法治观念有何作用?

李代表:我觉得让青少年参与此类话题讨论非常有价值。首先,这些热点话题确实是青少年生活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也是他们成长中的现实困扰,内心有话想诉说,有意愿想表达。其次,参与讨论、表达心中所思所想的过程,也是青少年思考、判断、选择的思辨过程。真理越辩越明,理论越讲越清。青少年在讨论中形成正确认知,既培养了他们的法治思维能力,也让他们学会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所以我们在培养青少年法治思维的时候,可以选择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用一些现实案例来推进普法工作,相信会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编辑:近年来,各级公检法单位都与所在辖区学校合作,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普法进校园活动。据您了解,学生们对这些活动的反响如何?

李代表:普法进校园活动深受学校和学生的欢迎和喜爱。比如法治副校长在学校讲授“开学第一课”,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的要点融入生动形象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告诉同学们,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是非常严谨的,需要专业力量的支持,所以有公检法机关的共同参与,可以让学校更有底气帮助学生们树立法治意识、提高用法能力、养成用法习惯。

青少年是一项“明天工程”,感谢公检法机关的指导和支持,与学校一同用法治力量呵护青少年茁壮成长。

编辑:对于如何利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来提升法治教育的实效,您认为法院和学校之间还能进行哪些探索和尝试?

李代表:青少年的法治教育,确实需要准确把握他们身心特点和传播规律,不断增强法治教育的时代感、参与感,真正让青少年入脑入心。除了各所学校已经大力开展的普法讲座等之外,希望能有更多沉浸式体验类的普法形式,比如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法治研学等,让青少年在实践中,将法律知识内化为法治意识;在新媒体时代,传播速度快、内容生动、易于分享的短视频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之一,所以也可以制作一些普法的短视频进行宣传;还可以利用碎片化的区域,打造一些普法阵地,让法律知识宣传无处不在。

衷心希望法院和学校继续携手,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引领青少年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编辑:家庭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港湾,但在一些家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的权益却因父母的不当行为而受到侵害。为此,二中院与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携手探索合作机制,开展家事调查、家庭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对于如何联合社会各界力量,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您有什么意见建议?

李代表:我认为,涉及“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来自于监护人的侵害”这个问题非常棘手。事实上,在义务教育阶段,这类情况还是客观存在的。首先来自于未成年人不具备自我保护和独立判断的能力,其次受限于监护人的身份,学校方的工作往往是被动或无效的。因此,二中院能跑前一步,探索“法院+社会组织”合作机制,非常前瞻和务实。

建议今后能进一步丰富“法院+”的形式,做好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例如,“法院+妇联”化解家事纠纷,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法院+学校”,开展未成年人和监护人的法治教育。此外,还可以“法院+共青团组织”“法院+社区”等,共同形成未成年人教育阵地和保护网络。

履职经历

2023年,李莉当选为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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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她坚持聚焦国家中小学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持续关注教育民生问题,围绕教育公平与资源均衡、数字化转型赋能教育发展、科学教育创新人才培养等发表建议和意见。

责任编辑 | 翟珺

人像摄影 | 施蕾

版面编辑 | 周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