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念
2.1.24: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
将使用过的池水通过管道用水泵按规定的流量从池内或与池子相连通的均(平)衡水池内抽出,利用泵的压力依次送入过滤、加药、加热和消毒等工艺工序设备单元,使池水得到澄清、消毒、温度调节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后,再送回相应的池内重复使用的水净化处理系统。亦称循环净化水系统。
2.1.28:池水循环方式
为保证池水水流均匀分布在池内,并在池内不产生急流、涡流、短流和死水区,使池内各部位的水质水温和消毒剂均匀一致而设计的池子进水与回水的水流组织方式(分顺流式、逆流式、混合流式)。
2.1.25:功能性循环给水系统
为满足水上游乐池游乐设施的运行,需要以所在水池池水作为水源而设置的相应的循环给水系统。如漂流河推动水流和保证滑道戏水者安全设置的润滑水等。
2.1.26:水景循环给水系统
为增加水上游乐池和文艺演出池演出背景效果的趣味性和景观环境,如瀑布、喷泉、水帘、水伞、水蘑菇、水刺猬等,它们是利用池水作为水源而设置的给水系统。
二、一般规定
1、独立
《通用规范》6.2.1(4.1.1已废止):不同用途的游泳池、公共按摩池、温泉泡池应采用独立循环给水的供水方式,同一池内的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应与功能循环给水系统分开设置。
条文说明:
为了节约水资源和能源,①游泳池必须采用循环供水方式,并应设置池水净化处理系统。②不同用途的游泳池、公共按摩池、温泉泡池对水温、循环周期或水质要求往往不同,因此应该分别独立设置循环给水系统。③功能循环给水系统一般指按摩池中的水力按摩系统、滑道池中的滑道润滑水系统、游乐池中的水娱乐系统等,这些系统一般直接从水池中抽水循环,不需要经过净化处理,因此应与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分开设置。
4.1.3:不同使用要求的游泳池应设置各自独立的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
4.1.4:水上游乐池的池水循环应符合下列规定:
- 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游乐设施的功能循环水系统和水景循环水系统均应分开设置;
- 功能循环和水景循环水系统的水源宜取自该游乐设施和水景所在的水池;
- 水景小品应根据数量、分布位置、水量、水压等情况适当组合成一个或若干个水景功能循环水系统。
条文说明:
儿童戏水池一般池子较小,池内所谓水滑梯比较低矮。室内儿童戏水池因其水温因素,允许采用池水循环净化处理与水滑梯合用系统,但供水滑梯的管道应独立设置,以保证有足够的润滑水量。在此情况下,儿童戏水池中水滑梯的供水管应设置独立的控制阀门。
2、共用
4.1.5:多座水上游乐池共用一套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水池不宜超过3个,且每个水池的容积不应大于150m 3;
- 各水上游乐池不应相互连通(指各池主体之间不相互联通,循环净化系统是可以联通的);
- 净化处理后的池水应经过分水器分别设置管道送至不同用途的(各个)水上游乐池;
- 应有确保每座水上游乐池循环水量、水温的措施。
条文说明:
水上游乐池的种类繁多,池子大小不等,因其使用对象、安全设施不同,水循环周期和水压、水温也不一致,且布局比较分散、总体占地面积大,如果都分开设置各自独立的池水净化处理系统,会造成设备机房较多,增加首次投资,而且给运行后的管理造成不方便和增加运行成本。因此,适当地将一些技术参数要求相同或相近的小型游乐池合并设置一套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是必要的。
3、其它要求
4.1.2:池水循环应保证经过净化处理过的水能均匀地被分配到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及文艺演出池的各个部位,并使池内尚未净化的水能均匀被排出,回到池水净化处理系统。(避免循环时出现短流)
三、游泳负荷
2.1.27:游泳负荷
指在保证水质标准和游泳者舒适、安全的前提下,游泳池内允许同时容纳的人数。
4.2.1:游泳池的设计负荷应按表4.2.1的规定确定。(水深1.5m时,可根据题意任选表中负荷)
表4.2.1游泳池的设计负荷
注:
- 游泳池包含比赛类、专用类和公共类等(具体池型参3.3.1);
- 本表各项参数不适用于跳水池(跳水池设计负荷无需掌握)。
4.2.2:水上游乐池的设计负荷应按表4.2.2的规定确定。
表4.2.2水上游乐池的设计负荷
4.2.3:文艺演出池的设计负荷应根据文艺表演工艺确定,且人均水面面积不应小于4.0m2。
四、循环方式
2.1.29 顺流式池水循环方式:(上给下回)
游泳池的全部循环水量,经设在池子端壁或侧壁水面以下的给水口送入池内,由设在池底的回水口取回,经净化处理后再送回池内继续使用的水流组织方式。亦称顺流式循环方式。
该循环方式投资少、运行简单、维护方便,但池水表面水质差。适用于公共游泳池、露天游泳池或水上游乐池。
2.1.30 逆流式池水循环方式:(下给上回)
游泳池的全部循环水量,经设在池底的给水口或给水槽送入池内,再经设在沿池壁外侧的溢流回水沟取回,进行净化系统处理后再经池底给水口送回池内继续使用的水流组织方式。
该循环方式能有效去除池水表面污物和池底沉积物,水流均匀,避免产生涡流。多用于竞赛游泳池、训练游泳池。
2.1.31 混合流式池水循环方式:(下给上下回)
游泳池全部循环水水量由池底给水口送入池内,而将循环水量的60%~70%,经设在沿池壁外侧的溢流回水沟取回;另外30%~40%的水量,经设在池底的回水口取回。将这两部分循环水量合并进行净化系统处理后,再经池底给水口送回池内继续使用的水流组织方式。亦称混合流式循环方式。
4.3.3:混合流池水循环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从池水表面溢流回水的水量不应小于池水循环流量的60%,从池底流回的回水量不应大于池水循环流量的40%;
- 从池底回水口回流的循环回水管不得接入均衡水池(均衡水池水位比泳池低,若接入则溢流回水槽无法收集到足够的循环水量),应设置独立的循环水泵。
该循环方式兼顾了顺流式循环方式和逆流式循环方式各自的优点。要求较高的游泳竞赛池、训练池或水上游乐池应采用这种形式。
4.3.1:池水循环水流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 经净化处理后的池水与池内待净化处理的池水应能有序更新、交换和混合;
- 水池的给水口和回水口的布置应使被净化后的水流在池内不同水深区域分布均匀,不应出现短流、涡流和死水区;
- 应有利于保持水池周围环境卫生;
- 应满足池水循环水泵自灌式吸水;
- 应方便循环给水、回水管及附件、设施或装置的施工安装、维修。
《通用规范》6.4.5(4.3.4已废止):顺流式循环供水方式的(游泳池和公共按摩池),应在位于池岸安全救护员座位(对应游泳池)及公共按摩池附近的墙壁上(对应按摩池)安装带有玻璃保护罩的紧急停止循环水泵运行的按钮,且供电电压不应高于36V。(防止因池底负压抽吸导致的事故)
4.3.2:池水的循环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竞赛类游泳池、专用类游泳池和文艺演出用水池,应采用逆流式或混合流的池水循环方式;
- 公共类游泳池宜采用逆流式或混合流的池水循环方式;
- 季节性室外游泳池宜采用顺流式池水循环方式;
- 水上游乐池宜采用顺流式或混流式池水循环方式。
条文说明:
2.不同池水循环方式的特点及适用范围:
逆流式池水循环方式的特点是:①将相当数量的池子进水口均匀地布置在池底,水流垂直向上,能防止涡流产生;②由于是池底均匀向上给水,能有效做到被净化水与未净化的水替换更新,并能尽快使池表面较脏的水快速溢流到池岸溢流回水沟,并送至池水净化设备;不会出现死水区;③池水水位稳定,能做到循环水泵自灌式吸水;如果给水口布置不当,可调节流量范围较小,会在两个给水口水流交界处产生微量积污。
混合流池水循环方式:①具有逆流式池水循环的全部优点;②利用水流将池底微量积污冲刷带至池底回水口,最终送至池水净化系统。
露天游泳池大部分为季节性开放使用,水上游乐池大部分为高沿水池,(实现逆流式池水循环有一定困难(从上部回水较困难)。为节省建设费用,所以本条推荐顺流式池水循环方式。竞赛类游泳池和专用类游泳池等对池水水质等要求较高,故本条规定应采用上述逆流式或混合流式池水循环方式。公共游泳池在用词上为宜,这是因为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而作出的规定。
4.3.5:造浪池的池水循环和功能循环的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池水应采用混合流式池水循环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深水区、中深水区应采用在池岸水面位置处设置撇沫器回水口;
2)
室内造浪池在浅水区末端应设置带格栅盖板的回水排水沟;
3)
室外造浪池的浅水区应在末端设置带格栅盖板和填有小粒径卵石的回水排水沟;
4)
室外造浪池距浅水区末端回水排水沟之外不小于1.0m处应设置地面雨水截流沟。
2.造浪机房制浪水池应采取防止池水回流淹没机房的措施,并应设置供电、照明、通风及给水排水设施。
4.3.6:滑道跌落池的池水循环应符合下列规定:
- 滑道跌落池应采用高沿水池,池水应采用顺流式循环方式;
- 滑道润滑水的水源应采用滑道跌落池池水。
4.3.7:环流河的池水循环和功能循环应符合下列规定:
- 环流河应采用高沿水池和顺流式池水循环方式。
- 吸水口和出水口应设置格栅,出水口位置应远离上、下河道的扶梯。
- 环流河功能循环的推流水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推流水泵的吸水口应设在河道底,吸水口应设格栅盖板且缝隙水流速度不应大于0.5m/s;
2)
推流水泵出水口应设在河道侧壁靠近河道底部位,其出水口流速不宜小于3.0m/s;
3)
推流水泵房宜设在河道侧壁外的地下,且泵房应设置配电、照明、通风和排水设施。
五、循环流量
4.5.1: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的循环水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q c ——水池的循环水流量(m 3 /h);
V——水池等的池水容积(m 3 );
α p ——水池等的管道和设备的水容积附加系数,一般取1.05~1.10;
(若题干给出管道和设备的水容积,则不用乘以该系数)
T——水池等的池水循环周期(h),按本规程表4.4.1的规定选用。
4.5.2:当不设滑道跌落池(左下图)而设置滑道跌落延伸水道(右下图)时,其池水循环净化的循环水量按每条滑道不应小于30m 3 /h计算确定。
4.5.3:滑道润滑水量应按滑道设施专业公司根据滑道形式、长度和数量计算确定。
4.5.4:当水上游乐池设置水景小品时,其功能供水量应根据水景小品形式、数量及相应的技术参数计算确定。
六、循环周期
4.4.1:根据游泳池类型、用途、游泳负荷、池水容积、消毒剂种类、池水净化设备效率及运行时间等因素,池水循环净化周期应按表4.4.1的规定采用。
注:
- 池水的循环次数按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每日循环运行时间(不一定是24h)与循环周期的比值确定。(上表中暂定每日循环时间为24h,故循环次数×循环周期=24)
- 多功能游泳池宜按最小水深确定池水循环周期。
4.4.2:同一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有两种及两种以上使用水深区域时(水深固定),池水循环周期应根据不同水深区域按本规程表4.4.1确定。
条文说明:
浅水区域游泳人数较多,且初学游泳的人大都集中在该区域活动,池水容易被弄脏的快。为保证池水水质卫生,则应对此类游泳池的水流分配进行分区,不同的水深应采用不同的池水循环净化的循环周期,浅水区一般游泳人数较多,水被污染的快,故宜取本规程表4.4.1中的下限值;深水区的游泳人数相对较少,水容积大,对水的污染较慢,故宜取本规程表4.4.1的上限值。(循环水流量=浅水区循环水流量+深水区循环水流量)
七、循环水泵
4.6.1: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的循环水泵、水上游乐设施的功能循环水泵和水景系统的循环水泵应分开设置。
4.6.2: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循环工作水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水泵组的额定流量不应小于按本规程第4.5.1条计算出的保证该池池水循环周期所需要的流量(循环流量)。
- 水泵的扬程不应小于吸水池最低水位至泳池出水口的①几何高差、②循环净化处理系统设备和管道系统阻力损失及③水池进水口所需流出水头之和。当采用并联水泵运行时,(水泵扬程)宜乘以1.05~1.10的安全系数。
- 水泵应为高效节能、耐腐蚀、低噪声的泳池离心水泵,并宜采用变频调速水泵。
- 颗粒过滤器的循环水泵的工作泵不宜少于2台,且应设置备用泵(两用一备起步),并应能与工作泵交替运行。
条文说明:
4对于采用颗粒过滤器的水净化处理系统,由于设计大多采用2台~4台水泵同时供多个过滤器工作,为使系统不间断运行,确保各类水池正常开放不影响使用时的水质卫生。本款要求应设置备用水泵。对于私用泳池及水上游乐池允许个别池子在短时间内停止开放,故可不设备用。
4.6.3:颗粒过滤器的反冲洗水泵,宜采用池水循环水泵工作泵与备用泵并联运行工况设计,并应按单个过滤器反冲洗时所需要的流量和扬程校核调整循环水泵的工况参数。
条文说明:
压力颗粒过滤器是多台水泵供应多个过滤器同时工作的运行模式。压力颗粒过滤器反冲洗时,其流量和扬程可能会出现大于单台泵运行的流量。可以采用一台工作泵和一台备用泵联合运行的方式适应石英砂过滤器反冲洗的要求,但扬程会小于水泵工作扬程。因此,应仔细校核水泵的实际有效工作点,并与本规程第4.6.2条第2款的规定相结合综合考虑,保持水泵工作时不产生过多的富余扬程。
硅藻土过滤器与反冲洗水泵与工作泵性能相一致,不设备用泵。
4.6.4:水上游乐池游乐设施的功能循环水泵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供应滑道润滑水的水泵应设置备用水泵,并应能交替运行;
- 环流河的推流水泵按多处设置,并应同时联动运行。
《通用规范》6.2.3(《建水标准》3.10.10已废止):水上游乐池滑道润滑水系统的循环水泵,应设置备用泵。
4.6.5:水景给水水泵应按多台泵并联运行工况设计,可不设置备用水泵
4.6.6:池水净化循环水泵、游乐设施功能循环水泵及水景循环水泵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池水为逆流式循环时(循环水泵)应靠近均衡水池;池水顺流式循环方式时(循环水泵)应靠近游泳池的回水口处或平衡水池。(减少吸水管长度,以减少水损)
- 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当设有均(平)衡水池时,每台水泵应设置独立的吸水管。
- 每台水泵应配置下列附件:
1)
吸水管上应装设可曲挠软接头、阀门、毛发聚集器和真空压力表;
2)
出水管上应装设可曲挠软接头、止回阀、阀门和压力表;
3)
水泵吸水、出水管上应先安装变径管再安装其他附件;
4)
从池底直接吸水的水泵吸水管上应设置专用的防吸附装置;
5)
水泵机组和管道应设置减振和降低噪声的装置。
八、循环管道
4.7.1:池水循环系统的供水和回收管道、阀门和附件的材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 管道、阀门和附件的材质应卫生无毒、不滋生细菌、耐腐蚀、抗老化、内壁光滑、不易结垢、不二次污染水质、强度高、耐久性好;
- 管材应与管件应相匹配,连接应采用管材专用胶粘剂;
- 当管径大于150mm时,宜选用带齿轮操作的蝶形阀门;
- 循环给水管、循环回水管和阀门、附件等的公称压力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宜小于1.0MPa;
- 管材、管件、阀门、附件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规定
4.7.2:循环水管道内的水流速度(用于计算管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 循环给水管道(循环水泵下游对应的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应为1.5m/s~2.5m/s;
- 循环回水管道(循环水泵上游对应的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应为1.0m/s~1.5m/s;
- 循环水泵吸水管内的水流速度应为0.7m/s~1.2m/s。
4.7.3:循环水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的游泳池应沿池体周边设置专用的管廊或管沟,并应设置下列设施:
1)
吊装运输管道、阀门及附件的吊装孔或通道、人孔或检修门;
2)
检修用的低压照明和排水装置;
3)
通风换气装置。
2.当室外游泳池设管廊或管沟有困难时,循环管道宜埋地敷设,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应采取防止管道受重压损坏、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降损坏及防冰冻的措施;
2)
金属管道应采取防腐蚀措施;
3)
阀门处应设置套筒。
4.7.4:当采用池底给水时,池底配水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配水管敷设在架空池底板下面时,池底板与所在层建筑地面应预留有效高度不小于1.20m的管道安装空间。
- 配水管埋设在池底垫层内或沟槽内时,其垫层厚度或沟槽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池长度不大于25m时,垫层厚度不宜小于300mm;沟槽不宜小于300mm×300mm。
2)
池长度大于25m时,垫层厚度不宜小于500mm;沟槽不宜小于500mm×500mm。
3)
应采取措施保证配水管在浇筑垫层时不移位、不被损坏。
4.7.5:逆流式和混合流式的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溢流回水槽、回水管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当溢流回水槽设有多个回水口时,应采用分路等流程布管方式设置溢流回水管;连接溢流回水口的管道应以不小于0.5%的坡度坡向均衡水池。
- 溢流回水槽的回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
- 接入均衡水池的溢流回水管管底应预留高出均衡水池最高水位不小于300mm的空间(同4.8.1.2)。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