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党组会传达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应勇强调
以法治力量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11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改革信心,把准改革方向,抓好改革落实,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严格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坚持守正创新、讲求科学方法、营造良好氛围提出明确要求,立意高远、思想深邃、论述精辟、内涵丰富,对于全面准确理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新征程上推动改革行稳致远、推动各项改革举措精准落地见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检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刻领会和把握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的重大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既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党和国家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又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政法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法治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要深刻领悟和把握守正创新的重大原则,在检察改革中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统一,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战略定力,确保检察改革的正确方向。深刻领会和把握推进改革的科学方法,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破和立的辩证统一、改革和开放相统一,处理好部署和落实的关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更要注重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照“三定”履职、依照法律办事、依照岗位职责落实;更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改革,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关键少数”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敢于啃硬骨头,切实担起关键责任、发挥关键作用,合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抓好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落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一体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文化强国建设。要持续加强检察机关自身文化建设,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
会议指出,制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要把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与落实好党中央和中央政法委部署的涉检改革任务一体贯通起来,与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紧密结合起来,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检察日报社、最高检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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