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者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鲁政发〔2024〕3号)精神,11月1日,东营市商务局等8部门印发《东营市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实施细则》,对旧房节能外窗更新补贴范围、标准、条件和流程等作了明确规定。

一、实施时间。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10日(含当日,下同)。若补贴资金提前用完,及时发布补贴终止公告。

二、补贴对象。本市范围内2019年1月1日(含当日)前合法建成的城乡住宅房屋进行节能外窗更新的个人消费者,补贴申请者应与不动产或房产登记证书权利人一致,每位消费者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三、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补贴资金根据使用情况适时调整。个人消费者先自行选择参与补贴实施政策的商家完成节能外窗更新安装后,再申请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节能外窗及相关配件的最终购置价(以发票为准,不含人工费用)的15%进行补贴,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根据补贴申请先后顺序进行受理,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补贴申请时间最晚截止2024年12月10日,期间及时发布补贴额度发放情况。

四、补贴条件。一是装修依法规范。遵守住宅装修相关规定,配合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进行现场核验。城镇房屋装修的,应在2024年11月5日起依法办理装修登记手续。仅对节能外窗进行更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收装修保证金。二是改造时间有效。节能外窗安装行为发生在2024年11月5日后(见发票开具时间,含当日),在此时间节点前完成节能外窗更新安装的,不予补贴。三是在参与商家购买。消费者应在报名参与政策实施的商家购买节能外窗,否则不予补贴。

五、补贴流程。一是提出申请。本补贴实行线下申请。个人消费者持申请表、个人身份证、不动产或房产登记证书、发票,填写申领补贴承诺书,向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个人消费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其法律责任。委托办理的,另需提交委托书。二是资料审核及实地核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人员进行线下逐房实地核验,并拍二张以上更新完工现场照片。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申请人接到实地核验通知10日内(含通知本日),无法配合核验的,视作放弃申请;现场检验不通过的或者申请人放弃申请的,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予以驳回。三是补贴发放。补贴申请经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资料审核和现场核验通过后,审核资料统一上报至市住房城建管理局。经第三方审核后,由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按照相关规定程序直接拨付至符合条件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