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正在招投标,中标人尚未确定的项目,工程基本已经完工。这个发生在梁山的蹊跷现象,在被质疑“未招先建”的同时,招标流程也沦为“走过场”。
近日,当地有知情人称,目前正在招标的鲁风运河风景道(梁山段)旅游服务功能提升项目,实际上已基本完工,招投标流程可能就是“走个过场”。
(图为:已经建好的路灯)
据了解,2024年10月28日,鲁风运河风景道(梁山段)旅游服务功能提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项目规划起点为济梁公路(K14+265),终点为滨河大道嘉祥界(K34+025),路线全长约19.8km,道路全程对称灯具排布安装及配套设施施工。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为9000000.00元。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 。招标人为梁山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则是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天眼查显示,梁山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梁山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的全资子公司。
也就是说,该项目目前尚在招标阶段,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也为时尚早,更是无从谈起谁是中标人。
(图为:灯杆上“城发集团”字样)
然而,知情人称,该项目从起点济梁公路一直到滨河大道嘉祥界的终点,道路两侧的灯具已完成安装,灯杆上“城发集团”的字样清晰可见。对比设计图和已经建好的路灯,几乎没有任何差别,路灯也在10月份便已投入使用。
“还在招标中的项目已经建好,那招标的意义又是什么?实在是匪夷所思。”知情人很是不解。
业内人士认为,项目在正式招标程序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就已经完成了大部分甚至全部的建设工作,并投入了使用。这种做法显然违反了我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不仅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也可能给公共资金的合理使用带来风险。招标程序是确保工程项目透明度和公正性的关键环节,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择最合适的承包商,可以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成本。然而,现实中,一些项目的提前完工,直接绕过了这一重要环节,剥夺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机会,是对市场竞争规则的严重践踏。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和道德问题。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此前,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旨在针对当前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制度滞后、责任缺失、壁垒难破、秩序不规范等关键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系统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改革措施,以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意见》指出,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违法活动。建立健全招标投标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依法加大对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规避招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行为。适时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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