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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商品车位出台新规,明确不得与商品房捆绑销售。

在购房过程中,消费者如果遇到此类情况,该如何应对?

11月6日,佛山住建发布《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商品车位商品房同步销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车位销售多项规定,《通知》有以下几点要点。

一、已办理预售许可或拟办理预售许可的,可申请办理该预售许可楼栋对应地下商品车位的同步销售备案业务;

二、预售阶段,业主可购买的车位个数要与商品房套数相匹配

三、完成初始登记前,商品车位不得出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初始登记后,优先满足业主下,可放宽商品车位销售个数和销售对象;

四、自愿购买原则,不得与商品房捆绑销售

对此,有业内专业人士认为,佛山市的新规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购房者的权益。新规出台后,购房者可以更自主地选择是否购买车位,避免捆绑销售的烦恼。此外,要求在销售现场公开车位信息,也增加了透明度,让购房者能够更清晰地了解自己所购产品的具体情况。此类措施不仅提升了购房者的购买体验,也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车位捆绑销售”是指开发商在销售房屋的同时,要求购房者购买一定数量的车位,旨在尽快将车位变现、回笼资金。

“捆绑销售”到底合理么?

事实上,在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明确将开发商具有的“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行为定性为不正当经营行为。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中将开发商“捆绑销售车位”的行为作为整治的重点。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实际上,“捆绑销售”的背后,显露出来的是车位销售难的问题。车位销售难,多是存在供大于求、定价不合理外,设计品质不够好等问题。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遇上“捆绑销售”,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核实合同条款

遇到此类情况,消费者应仔细审查购房合同,确认其中是否明确规定了车位的购买条款。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规定的内容与开发商的销售策略不符,消费者有权要求修改或取消该条款。

●与开发商协商

如果消费者认为开发商的捆绑销售行为不合法或不合理,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取消捆绑销售或降低车位价格。

●向相关部门投诉

如果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投诉。

●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面对开发商捆绑车位的情况,消费者应该保持冷静、理智,采取合适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陷入类似的陷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