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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核对公告

为保障投资受损人合法权益、及时发放投资受损人投资款,现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办理的(2019)沪0110刑初899号案件(罪犯刘海翰等人),即“钱妈妈”线上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请投资受损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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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如下:

上线时间

“钱妈妈”线上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受损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于2024年11月11日14时开通运行。线上核对确认期限为2024年11月11日14时起至2025年2月28日14时止。请投资受损人在核对确认截止时间前办理。

登录入口

“钱妈妈”线上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需申报的投资受损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登录相关信息核对确认平台,进行信息核对及确认:

入口一

关注上海杨浦法院”微信公众号,点击“诉讼服务”—“当事人”—“刑事案款信息核对”进入;

入口二

关注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点击“诉讼服务”—“当事人”—“刑事案款信息核对”进入;

入口三

微信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上海”小程序,点击“地方特色”—“刑事案款信息核对”进入。

登录平台所需资料

本人身份证、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报案时所留的手机号码)、中国农业银行I类借记卡。

★ 登录平台需要人脸识别,核对身份后才能进入平台,请勿登录他人手机号码,勿将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告诉他人。

★ 目前平台案款发放只支持中国农业银行I类借记卡,请先行办理后再核对确认。有关中国农业银行I类借记卡详情咨询中国农业银行服务电话95599。

★ 关于登录中人脸识别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7:00致电021-962600按3售后服务,再按5自然人身份识别,获取技术支持。

信息确认与材料递交

1.投资受损人损失金额确定标准:实际投入金额减去实际收到金额(实际收到金额包括取回的全部本金、全部利息及红利。对于多次购买产品的,每次取回的本金和利息、红利都计入实际收到金额)为实际损失金额。无实际损失金额的投资人不纳入登记范围。

2.对于受损金额没有异议的,直接点击“无异议”。

3.对受损金额有异议的,请按提示在平台内录入异议内容,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投资合同/协议、有无续签或续投情况、付款凭证及银行流水等材料。

4.继承人登录:投资受损人已死亡的,继承人通过“我是继承人”入口,在平台上传以下材料进行登记,并耐心等待审核结果:(1)投资受损人死亡证明;(2)继承人的身份证(如继承人不止1名的,需提供全部继承人的);(3)确认继承人的相关证明(如户口簿、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等,需体现出投资受损人究竟有几名继承人);(4)委托书。继承人不止1名的,由全部继承人共同委托其中1名继承人办理该核对事项并共同签署委托书。被委托的继承人对继承人的人数、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作虚假陈述,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5.代理人登录:投资受损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定居国(境)外等情况无法自行办理登记的,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代理人通过“我是代理人”入口,在平台上传以下材料进行登记,并耐心等待审核结果:(1)代理人身份证明;(2)与被代理人的关系证明;(3)被代理人的委托书,委托权限需写明代为办理登记手续并签名盖章;(4)法定代理人提供的法定代理人相关证明材料。代理人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作虚假陈述,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6.投资受损人、继承人及代理人提交申请后,人民法院会及时予以审核,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并根据审核要求补充材料。

再次提醒:

平台开通期限为2024年11月11日14时至2025年2月28日14时,请合理安排时间,不心急,不扎堆,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核对确认。后续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及案款发放情况也会通过平台再行发布公告。

注意事项

1.如实、全面、及时填写并核对确认相关信息,避免因不核对确认、不全面核对确认、延迟核对确认而影响自己及其他投资受损人的合法权益。

2.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冒充他人核对确认相关信息,干扰人民法院执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注意防范电信诈骗,人民法院联系投资受损人不会在电话、短信中要求提供个人隐私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4.鉴于本案尚有投资受损人无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请受损人之间相互通知,确保信息畅通,切勿错过线上确认期限。

5.本院只接受线上申报,投资受损人在核对过程中如遇到操作问题,可在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工作日每周二下午14:00-16:30拨打021-31372349进行咨询,也可通过平台“我要留言”模块给承办法官留言,通过电子邮箱ypxsspt@163.com进行留言(邮件主题为姓名+钱妈妈线上平台)。

6.请仔细阅读上述公告内容并留意案件的最新公告。

附: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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