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句话就体现出古代那些穷人们的思想,因为这些穷人都想着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好人家,所以就会将自己的女儿嫁给那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当小妾。
现在都会说门当户对,正是因为他们没有钱,所以才会将女儿嫁给富人当小妾,他们愿意女儿服侍有钱人,觉得这样女儿的生活会好过些,而不愿意嫁给穷人当一个正妻,贫穷一辈子,跟着受罪。
所以古代的人基本上都是会有三妻四妾的,而那些穷人们却因为穷娶不到妻子。所以后来就发生了一个交易“典妻”,对于古代来说,这就是穷人传宗接代最好的办法,而这个典妻就是就是那些穷人,如果有妻子的话,但是生活揭不开锅,就会将自己的妻子租给别人,而租这些穷人家的妻子的也肯定只有穷人了。
这些穷人租来的妻子是给自己传宗接代的,或者是因为自己本来就有妻子,但是自己的妻子不能生育,所以就租别人的妻子。而且在租妻子的时候,也是需要有媒人作证的,双方还需要签下契约写明租妻时间,这些租妻时间不同,价格也是不同的。
如果租别人的妻子一至两年的话就是租,如果时间长些的话,三至五年就是典。而且妻子被租出去之后,生的小孩归租妻子那方所有。其实这个典婚的做法是从汉朝就有的,因为在古代科技不发达,所以灾难也是时常发生的,在灾难发生的地方,老百姓就会遭殃,导致生活本来就很穷的老百姓更穷了,古人总是迷信的,重男轻女的思想也是导致典婚的事情发生的导火线,老百姓很穷,娶不起妻子,所以就租别人的妻子来给自己传宗接代,如果自己没有后人的话,就会被嘲笑家里断了香火,所以都为了面子问题,租妻子生育后代。
说到这里,肯定会有人疑惑为什么那些已经结过婚的妻子也愿意被别的男子租走当一个生孩子机器呢?这都只能怪古代的女德,嫁人之后要听丈夫的话,丈夫去世之后,就要听儿子的话。
发生了典婚的事情,朝廷肯定是有出台法律制止的,但是好景不长,到了清朝末期,慈禧的浪费,朝廷还要出兵打仗,所以国库的银子早就不够了,这下百姓们可遭了秧,被官员们搜刮,导致百姓们没了生活基础。
没有钱的百姓们就娶不来老婆,所以典婚就又开始作祟,典婚中的女子成为了可买可卖的交易品,甚至更过分的是,买之前询问生育能力,如果好生养的话价钱就会高一些,这些妻子也没有办法抗拒,因为从小树立的意识就是听从自己丈夫的话,服从丈夫将她作为交易品。
清朝的典婚真的是违背道德,贫穷的人们心里想的只有传宗接代,不过现在的社会早已不会存在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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