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网易反腐的事情闹的特别凶,算是公共网络层面第一次的对内部反腐的起止缘由做了一个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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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友说:辰星,你9月写的那个《》真的来了!

只是他有些确幸,就是从网易那篇反腐通告来说,好像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几个人,其他人只是终身不在录用。

所以他说,这算不算一种套现离场了?该贪的贪了,责任还不被追溯,仅仅是开除而已,爽麻了。

我说你去找一下网易的内部文件,这种事一般都有内部的通告,我们看看通告怎么说的,是不是真的你能爽麻了。

然后他把通报找出来以后,有点eom了。这个通报说的很清楚,包括已离职人员都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所谓的“套现离场”那个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是另起的一句话。意思是都刑事责任了,肯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在与之构成劳务关系,并承担对应责任。永不录用,也是从公司层面给出的“企业决定”。而贪腐行为的刑事责任认定,由公检机关出具认定文件,交由法院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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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假设群友找的这份文件,不是伪造,那么在我看来:没有什么套现离场,反而离职了也会被追溯。还是那句话,回顾一下自己的职业生涯,干不干净,有个心理的预判,做好准备。

另外就是想说一句,从网易这事来看,大厂反腐的逻辑已经变了。不是单纯的从收入层面来认定了,还会牵扯供应链的层面。

所以说,已经不只是大厂的事。假设之前你跑去给人当过什么法人,什么监事一类的。要注意了,船头临近,大浪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