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安全头盔在日常出行中
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是骑乘人员在遇到危险时
保护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二轮车因为其结构特殊,发生事故时,车身容易失去平衡,骑乘人员极易被甩出,而头部往往会先着地,或者撞击到车辆及其他物体。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两轮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
发生事故时未佩戴头盔
发生事故时佩戴了安全头盔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
死亡率下降40%
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营造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贵港交警持续开展二轮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并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文明规范出行
01
桂R684Q7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8日
违法地点:黄练镇街道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50元
02
桂R1172Z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1日
违法地点:山北乡镇街道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50元
03
桂R1404M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1日
违法地点:山北乡镇街道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50元
04
桂R95199
车辆类型:轻便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1日
违法地点:山北乡镇街道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50元0
05
桂RM331D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1日
违法地点:山北乡镇街道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50元
06
桂RZX092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1日
违法地点:山北乡镇街道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50元
图文:三大队
采编:甘 霖
责编:莫清清
审核:刘世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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