钭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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钭晓东

人物简介

钭晓东,浙江大学教授、博导,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光华环境资源能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武汉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澳大利亚MACQUARIE大学国际法博士后、吉林大学理论法学博士后,曾在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访学。担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海洋环境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海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海洋经济法治研究会会长等。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浙江省“万人计划”人文社科领军人才、中达环境法学者奖等荣誉,获评国家首批环境损害鉴定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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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8年起,钭晓东被广袤而深邃的生态文明法治所吸引,从而踏上生态文明法治前沿领域研究与人才培养的探索之旅。27年来,面向生态文明演进及其法治发展的时代命题,钭晓东不懈探索、深耕践行,在学科前沿研究与人才培养道路上展现了奋斗者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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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学科交叉,深耕生态文明法治前沿研究

因应生态文明演进及其法治发展的形势任务,面对生态文明演进与前沿法治领域的系列新兴交叉难题,钭晓东深耕生态文明法治前沿研究,从最初的“生态文明与环境法功能进化命题”研究,到其后的“环境法调整机制变革命题”“中国特色生态文明法治理论与法治体系建构”,再到近年的“生态文明法治研究范式转型”“生态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实现五个阶段的层层推进,不断深化对生态文明法治与环境法核心范畴、法律功能与调整机制、研究范式、法治体系、生态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问题研究。在此期间,钭晓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1项,一般1项),其中已完成的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结题免检、2项结题优秀。参与亚洲银行《〈土壤退化防治和机构能力建设〉政策法规》(TA4357(G)/China/Capacity Building to Combat Land Degradation)等多项国际重大项目,在国际生态文明法治战略层面积极发出中国声音。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管理世界》《东方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法学》《法学评论》《法学论坛》《学术月刊》《经济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等权威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0多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全文转载13篇次,出版多部专著及精品教材等。在关注重大前沿“顶天”问题的同时,夯实“立地”研究,积极参政建言国家与地方建设,参政成果获国家领导人及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36次。研究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获浙江省哲学社科成果奖一等奖3次等。同时,钭晓东还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工作,积极主持与参与10余部国家及地方立法项目等,参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建议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的决定》《杭州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湖州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雁荡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立法》等,为完善我国环境法律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贡献积极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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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类型化与共生性”协同,夯实共同体学院文化

在担任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及学科带头人期间,钭晓东一直认为学院文化与精神是人才培养与学院发展的酵母,是学院的核心和灵魂。学院文化与精神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体,包含学院在历史积淀与长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价值理念、思维方式、规则模式、建设范式、气质样态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导向性、独有性等特征。当今人才培养、专业建设与院校发展正步入转型期,正呈现“从规模数量扩张—注重质量提升”“从同质化发展—注重特色化凝练”“从关注硬指标的显性增长—注重软实力的内在提升”“从外延式发展为主—注重内涵式发展为主”的转型。其中所呈现的是时代对人才培养、专业建设与院校发展的“文化软实力、内涵建设”等指标的深层次实质要求,而非仅限于对“论文、课题项目、科研经费等GDP数值”的热衷与关注。为此,钭晓东一直非常注重学院精神凝练及学院文化打造,同时强调将“彰显学院的共同体文化与精神”作为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推动力量。进而在“共同体建设与统筹发展”的思路下,借助不同专业模块设置与对等性评价制度配置,力求尽可能为不同类型教师与学生群体创设与拓展类型化发展通道,强化基于“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学习与成长共同体”的“共同体文化”引领,促进教师与学生不同主体的类型化发展与互哺共生。

秉承“守正立人”,匠心培育“情—智双商融合”卓越法治人才

“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匠心培育卓越人才、传道授业解惑是人民教师的天职。对法学院的法科生而言,除学生的“法条记忆能力、案卷文本撰写”等方面能力外,更将面临新时代所提出的——隐藏于法条与案件背后的“法学原理”挖掘能力、法律现象下的“法治精神”解读阐释与传承能力、国际视野与中国立场的“法治时责”承担能力等“情商指标”要求,面临夯实“法治情商值”的时势诉求。为此,在深耕生态文明法治前沿问题研究同时,更是在一线育人中,醉心享受人才培养的幸福。尤其在45岁之后,钭晓东更是将回归初心、培养卓越法治人才作为自己的根本目标追求,沉醉于承担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人文社科创新班班主任、法律法学硕士班的德育导师等工作,力求使自己成为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积极探索者与践行者。

为培养“情—智双商融合”的卓越法治人才,钭晓东坚持厚植家国情怀,坚定厚实信仰信念;强调专业素质和德行素养之间,德行为上;秉承学者担当,报“时势责任”以诚;求是养正,守“法治信仰”以真;笃行致知,尚“情商—智商双商融合”之法;明德致公,立“德法兼修”之人。积极打造“挑战杯”全国学科大赛、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训练、精品课程及精品教材建设、“博约博曰”读书午餐会、学生党员先锋小站、“卓越学生奖章”等品牌。如借助历经16年打造学生环境法治团队等机制与平台(2009年始成立学生七彩虹环保法治联盟,2015年民政局注册成立“七彩虹环保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培养学生长期投身生态环境及法治公益事业,夯实家国情怀与“智—情双商”,指导学生获得“挑战杯”全国学科大赛、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等重要成果。在教学相长中,钭晓东也获评“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法治人物、最受学生爱戴老师”等荣誉称号,受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浙江电视台、《民主与法制时报》及澎湃新闻采访关注等。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吾辈自当力承时责。为此,钭晓东还特别强调卓越法治人才培养须强调本土情怀夯实。强调培养卓越法治人才,须养成学生的学习与研究常从“中国问题”出发,聚焦中国生态文明法治特有问题、凝思中国生态文明法治的价值理念、回应中国生态文明法治时代诉求;进而直面全球法治文明战略的中国话语权博弈,积极讲述中国法治故事、发出中国声音,为全球法治发展贡献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无疑,伴随法治文明的全球化演进进程,匠心育才,彰显人才培养的“国际视野、中国立场”已成时势命题,亦是新时代的人民教师的时代使命。

作者:本刊记者 梁 钧 陈添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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