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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

A省B市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本院认为,《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需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被告方办案民警未经审批调取的涉案监控视频,调取程序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被告涉案执法行为,未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执行,致涉案行政处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撤销被告于对原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必须如实提供证据,并告知其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提供虚假证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需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明确调取的证据和提供时限。被调取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被调取人拒绝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必要时,公安机关应当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

需要向有关单位紧急调取证据的,公安机关可以在电话告知人民警察身份的同时,将调取证据通知书连同办案人民警察的人民警察证复印件通过传真、互联网通讯工具等方式送达有关单位。

三、调取证据违反法定程序,嫖娼行政处罚被撤销

公安机关调取监控视频,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要经过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在上述案例中,由于被告调取监控视频未经批准,程序违法,故监控视频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排除掉该证据后,无法证实原告到过嫖娼的酒店,且原告申辩自己没有嫖娼行为,被告对原告作出行政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