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强县产业帮扶弱县推动跨越提升的若干措施》,确定由10个经济强县(市、区),1对1帮扶2023年度GDP排名后10位的县(市、区), 由济南历下区帮扶东阿县、济南市中区帮扶高唐县、济南历城区帮扶蒙阴县、青岛市南区帮扶滨州沾化区、青岛黄岛区帮扶枣庄台儿庄区、青岛城阳区帮扶高青县、青岛即墨区帮扶枣庄山亭区,胶州市帮扶枣庄峄城区、烟台芝罘区帮扶庆云县、龙口市帮扶武城县等,通过产业转移、链式合作、协同招商等,促进弱县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
据悉,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帮扶引导资金,对强县通过产业转移支持弱县形成的地方新增财力,按照一定比例奖励强县;对整体迁移到弱县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接续享受资格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强县帮扶弱县重大工业项目纳入财政股权投资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000万元股权投资支持等。
此外,山东还将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帮扶工作的指导,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提升欠发达县域的开放合作水平,推进各地形成产业链条,让产业帮扶更加精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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