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市公安局
“快看那边有个怪东西
好像长满了倒刺……”
一只外观奇特的小鸟
引起了热心街坊注意!
路上遇到“刺猬头”小鸟
近日,一名热心街坊外出时,在路边发现一只看似虚弱且外观与众不同的小鸟。该鸟看似长满“倒刺”,仿佛一个“刺猬头”。街坊将虚弱的小鸟送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江湾派出所。
派出所民警检查发现,小鸟并没有外伤,于是联系佛山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到场救助。经工作人员初步判断,“刺猬头”小鸟疑似是鸦鹃。目前,工作人员已将小鸟带回观察,待其康复后将放归大自然。
国家保护动物“夜访”民宅
“吱,吱,吱……”11月1日晚,张女士(化姓)听到家中传来鸟叫声,循声找去,发现了一只后背灰褐色,尾羽外侧白色的小鸟正蹲在墙角,一动不动。张女士通过上网搜索比对,发现小鸟疑似国家保护动物。考虑到夜已深,张女士便将小鸟悉心安置,并为其准备了食物,第二天醒来便报警求助。
接报后,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大沥派出所民警将小鸟带回所里照顾,并联系佛山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前来救助。经确认,该鸟确是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林夜鹰。工作人员随后将小鸟带回检查,确定符合放飞条件后,再放归大自然。
什么是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
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即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如斑鸠、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900余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警方提醒
市民发现受伤
或需救治的野生动物时
切勿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
应及时报警或联系有关部门
由专业人员
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
对于非法猎捕、运输、交易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来源|禅城分局、南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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