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山西有降水天气
11月1日-7日,我省仅北部局部出现0.2~0.8毫米的降雨。受冷空气影响,11月2日-5日,我省大部最低气温出现不同程度下降。11月5日早晨,各地最低气温介于-10.1℃(新荣)~6.1℃(永济)之间,大同、朔州和忻州的全部,晋中、吕梁、太原和阳泉的大部,长治和晋城的部分以及临汾的局部共74个县(市、区)最低气温在0℃以下。下周,我省主要降水天气出现在9日-10日和12日-13日。
省气象台具体预报为:
•11月9日全省晴天转多云,北中部部分地区有小雨或雨夹雪;北部局部及中南部部分地区有轻雾或轻到中度霾。
•11月10日全省多云,北中部局部和南部部分地区有小雨或雨夹雪;北部局部及中南部部分地区有雾或轻到中度霾。
•11月11日全省多云转晴天,南部局部地区有阵雨或小雨;中南部部分地区有雾或轻到中度霾。
•11月12日全省多云转阴天,大部分地区有小雨或雨夹雪,忻州、吕梁、太原、阳泉、晋中、临汾等地的部分地区有中雨;大同、朔州、忻州山区有小到中雪,局部地区有大雪。
•11月13日全省阴天转多云,大部分地区有小雨或雨夹雪,北中部部分和南部局部地区有中雨,北部山区有小到中雪。
•11月14日全省多云转晴天,南部局部地区有阵雨或小雨。
•11月15日-17日,我省南部还有降水天气。
省气象专家提醒,受静稳天气影响,8日-11日我省部分地区将出现雾霾天气,能见度较差,对道路交通等会造成影响;9日-10日和12日-13日我省将出现雨雪天气,需防范其对交通运输、公众出行的不利影响。
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发布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
根据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组会商研判,2024年11月9日0时起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近地面风力较小,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累积效应明显,将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有效应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2024年11月9日0时起,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机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应急措施为: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取防护措施。
2、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3、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4、延期或停办露天户外大型活动。
5、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延长工作时间。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4、忻州城区公交车加大运行保障力度,延长运营时间,加强灵活调度。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列入《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执行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2、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混凝土现场搅拌、拆迁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裸露场地进行苫盖,并加密洒水降尘频次(非冰冻条件下,至少3次/日)。
3、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作业时间,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增加2次洒水抑尘作业(非冰冻条件下)。
4、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民生保障除外)。
5、禁止高油耗、高排放车辆进入建成区道路行驶。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及以外3公里范围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过境重型柴油货车绕行城市(县城)最外侧环线。
6、加大“禁煤区”“禁燃区”巡查力度,防止“禁煤区”散煤复烧。
7、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市生态环境、工信、住建、城市管理、能源、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教育、卫健委等部门要对上述应急减排措施加强指导和调度督办。
忻州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办公室(借章)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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