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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就该省《关于支持积极生育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日,浙江省卫健委对外公布了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对于“建议在‘六、构建生育友好环境’这一节中,增加‘取消计划生育,全面放开生育,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家庭(或夫妻)可以生育四胎以上子女’”的意见,浙江省卫健委表示:不采纳。调整生育政策的权限在中央,“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家庭(或夫妻)可以生育四胎以上子女”不符合当前实施的三孩生育政策。

来源|澎湃新闻 宁波晚报

编辑 | 胡兴家

审核|吴奇林 胡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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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有条件家庭生四孩”?浙江卫健委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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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有条件家庭生四孩”?浙江卫健委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