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圣运律师再次协助委托人拿到满意的安置补偿,李先生的房子因环境整治项目被腾退,没想到,自己却被排除出安置补偿名单,这可怎么办?还好在圣运律师的帮助下,李先生已经成功拿到补偿,本案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得到迅速解决,情况如何,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案情介绍

委托人李先生与姑姑在北京市海淀区共同拥有一处房屋,该房屋因《环境整治项目一期》被列入腾退范围,因李先生户籍不在房屋所在地,故未被腾退机构列为被安置人口。当事人对安置方案及公示单公示的在册人口及面积均存在异议,多次与拆迁办工作人员进行沟通未果,给委托人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委托人李先生携家人找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拟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认为在征收部门的腾退公告及后续的一系列程序都在侵害自身合法权益,无论从程序还是实体方面均已构成严重违法。最终经当事人及律师团队的共同协作下,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李先生及家人也与征收方签订了满意的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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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过程

接受当事人李先生一家人的委托后,圣运律师只用三招,二十二天助力委托人获得满意补偿方案:

首先,接案后迫在眉睫的是对案涉腾退项目的公示提出异议。圣运律师认为该公示的《环境整治项目一期首榜公示单》中在册人口和面积存在异议,异议如下:1.案涉房屋系委托人曾祖父所建,该房屋早已取得北京市郊区土地房产所有证。委托人自幼随家人在此居住,本人曾与姑母签订《分户协议》,现该房屋为委托人与姑母的共有财产,委托人是该房屋的合法权利人,属于合法的被安置人,针对案涉房屋,所公示的《公示单》中在册人员只有其姑母的名字,未体现委托人的名字,就此问题,圣运律师向相关单位提出异议。

其次,有针对性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深度挖掘征收单位的违法点,为委托人与征收方的这场博弈,获得有力证据。圣运律师先后向,区政府、市政府、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等政府及部门申请了16个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具体包括:1.征地批文及申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地上附着物确认签字表、补偿资金到位证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征地红线图、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项目、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2.征地预审批文件、划拨和土地出让文件、用地批准文件。3.“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申报材料。4.项目立项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投入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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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在征收方实施强制性行政行为之前,圣运律师又向属地派出所及区公安局为委托人申请了人身及财产的保护申请。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圣运律师认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规定,人身权及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在未确定该征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且申请人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前提下,任何破坏私有财产或侵害委托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因公共利益进行搬迁、征收或者强制拆除房屋等应当经过正当程序才能进行。现委托人房屋、财产面临被违法清除的风险,随时有可能发生危及委托人人身及财产等安全的恶性事件,严重威胁到委托人及家人的正常生活。

为防止违法强拆事件发生,圣运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第六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向贵单位申请保护人身和地上附着物财产安全。维护我委托人及家人的生命及房屋等财产安全,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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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

本案中,实际上是没有经过诉讼程序但是却在短时间内快速解决了委托人的实际问题,获得了满意的补偿。关键点就是圣运律师在办案当中精准定位,找到异议点并且及时提出。然后直击重点进行调查取证,让征收方知道我方办案已经掌握其违法点。同时对委托人的人身及财产进行双重保护,给委托人与征收方谈判留下了足够的时间。

文章 | 圣运律师 | 视觉 编辑 |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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