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注销中国户口,咋就不是中国人了呢?”
安徽男子吴忠在加拿大宣誓后回国,却惊讶地发现自己成了“无国籍人士”。
中国户口没了,国籍也跟着没了。
他气不打一处来,把当地派出所告上了法庭,想讨回自己的身份。可法院的判决让他愣住了。
这案子背后,到底有法律上怎样的硬道理?
一、案情回顾
吴先生一家在2017年移民到了加拿大,他觉得那边环境好、生活品质高,还能给儿子提供更好的教育。
可后来,吴先生看到中国经济发展得越来越好,就想着回来发展。
但他一到合肥,派出所就告诉他,因为他已经入了加拿大国籍,中国国籍和户口就都被注销了。
吴先生很不服气,他觉得自己也没主动注销中国国籍,怎么户口就没了呢?他跟民警说了好多次,但都没用。
最后,他一气之下把派出所告上了法庭,想要讨回自己的身份。
可法院说,他自愿入了加拿大国籍,按照规定,中国国籍就没了。
吴先生特别失望,觉得自己的根和家都还在中国啊。
可是既然加入了加拿大国籍,那中国国籍就得注销,这是没办法的事。
二、法律分析
从法律上看,这事儿挺清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三条规定:
以前是中国人但现在入了外国籍的,想再恢复中国国籍也行,但恢复了就不能再留外国国籍了。
吴先生入了加拿大国籍,那他的中国国籍和户口就都得注销,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三、网友观点
对此,很多赞同法院判决的网友说:“法律就是法律,不能因为你个人的想法就改变。吴先生自己选了加拿大国籍,那中国国籍自然就没了,这是规定。”
还有一些不赞同的网友则说:“吴先生只是想回国发展,又没做啥坏事。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就不能通融一下吗?”
四、案例启示
法律就是法律,得按规矩来。既然做出了选择,就得承担后果。
想回国发展是好事,但也得遵守法律。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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