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3日早晨,兴安县的唐先生在发现其前一天取回的2万元现金不翼而飞后,焦急万分,立即向县公安局报警。
县公安局合成指挥中心与城区派出所迅速响应,详细询问了唐先生的出行路线和时间,并查阅了大量监控视频。同时,警方还走访了沿途的群众以获取更多信息。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唐先生在当天凌晨1点多回到家后,直至第二天都没有再次外出,家中也没有人靠近或进入,排除了现金被盗窃的可能性。然而,指挥中心辅警蒋璨声在分析监控视频时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唐先生在回家途中曾将一个袋装物品丢弃在路边垃圾桶。
基于这一发现,蒋璨声联系了唐先生,并一同前往现场进行搜寻。两人不畏垃圾桶内发出的酸臭味,在一堆垃圾中细心翻找。经过十多分钟的艰苦努力,他们终于在垃圾桶里找到了唐先生丢弃的塑料袋。经清点,袋内完好无损的现金数额为2万元。
唐先生回忆称,他在拿到现金后,不经意间将钱装进了一个塑料袋。由于过于疲惫,在凌晨回家时,他忘记了塑料袋中装有现金,将其误当垃圾扔进了垃圾桶。
唐先生对警方找回现金表示由衷的感激,他说:“真的很感谢警察同志,帮我从垃圾堆里找回现金,否则我就损失惨重了。如果再晚一点,这2万元现金可能就会和垃圾一起被处理掉。”
这起事件再次展现了警方高效的工作能力和对民众利益的关心,也为广大民众提供了警醒,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妥善保管个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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