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认为,人活着的目的就是为了享受快乐。因此,人是当尊贵的人比较好,还是当卑微的人比较好,这个问题,也就可以转化为,更尊贵的人是否一定比更不尊贵快乐?这个问题的答案,如果我们仔细观察现实,就可以发现其实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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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幸福由两个维度组成,一个是面子,一个是里子。用休谟的哲学来分析解释,所谓里子就是你原本拥有的快乐和利益,而所谓面子就是这些快乐和利益在他人眼中的投射。举个例子,当你在吃一顿大餐的时候,食物的美味就构成你里子上的快乐,而他人对你吃大餐的快乐的共情和羡慕则是你面子上的快乐。

但是,虽然面子的利益是以里子的利益为基础的,但里子的利益越大,带来的面子的利益未必也越大,甚至在很多情况下,里子的利益和面子的利益可能是相反的,所以才有死要面子活受罪的说法。

再举几个例子我们就能很容易地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就以上面的吃大餐为例,如果你把食物都留给自己吃,那么获得的里子的利益就是最大的,因为食物的美味都由你所独享。但是你未必每次吃饭都有机会拿出来秀。更重要的是,里子能带来多大的面子,除了由里子的本身的性质决定,也由里子在他人眼里的性质决定。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是说一种里子的性质对你来说是快乐的,对旁观的他人来说就一定也是同等快乐的,其实甚至也有可能是反而不快的。例如,美食对幸福的意义在于对自己味蕾的刺激,但是无论他人怎么想象他吃东西的快乐,他们自己的味蕾从来不会受到真正的刺激。所以我们对一切来自肉体的欲望的炫耀都会或多或少地感到反感,因为我们共情体会到的快乐总是远远不如当事人本人的快乐。所以当事人如果不把快乐的表现尽可能压低,那么他得到的往往就不是羡慕,而可能是嘲笑。例如说,还有什么比男女之事更快乐的但是即使在最开放的国家,你当众做这种事都是会被取笑的,因为他人根本无法真正体会到你们肉体上的快乐,但是你们做那种事情时的怪异丑态却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对于你们则相反,人可以体会到自己的肉体欲望,但眼睛总是看不到自己完整的形象。这就可以看出,里子的快乐越大,让他人知道之后带来的快乐未必也越大。所以鲁迅才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所以,对于一个吃独食的人来说,一个举办宴会的人是更有面子的。因为对后者而言,人们将更多地感受到他的食物带来的快乐。虽然这样一来,他就不能独享自己的美食了,所以说,前者是更有里子的,后者是更有面子的。而你真的宁愿做前者,也不愿意做后者吗?

再举几个休谟提到过的里子,口臭会影响他人但不影响自己,牙疼会影响自己但不影响他人,所以牙疼的人比口臭的人更有面子,但你能说是牙疼的人活得比口臭的人更幸福吗?我觉得未必,而是往往反而是相反的。所以,面子越大,未必越快乐。

而所谓尊贵和卑微,本质上是由面子决定的,而不是由里子决定的。因为尊贵和卑微本身,其实也就是他人对你的里子的看法,也就是面子本身。所谓富贵不返乡,如锦衣夜行。自己的快乐如果不能为他人所感知,也不可能引起他人的尊崇。因此,既然有面子不一定比有里子更快乐,那么尊贵也未必比卑微更快乐。

当一个国家的人民战败被俘之后,慷慨殉国的人是尊贵的,苟且偷生的人是卑微的,但是,就人的幸福而言,后者就一定不如前者吗?答案同样往往是相反的。

所以,我们现在一些强调人的尊严至上的哲学和思潮,其实往往在扭曲着人们对幸福的认知和抉择,甚至通过鼓吹对平等的至高追求,而产生了许多不必要的社会矛盾。

就拿女权主义为例,本来女人可以安然享受面子上不如男人,但是里子上过得比男人好的生活,但却非要在面子上和男人平等,最终搞得自己其实连里子上的利益也没有了。例如,当个小鸟依人的女人被男人宠爱,就尊严来说,确实不如一个和男人平起平坐的女人,但有时候,卑微本身可能才是更幸福的,因为所谓爱一个人最大的快乐,其实不在于对对方索取的利益,而是在于为对方的付出感到的快乐。人会对他人的共情感到快乐的基础,就在于人对他人的共情有可能是快乐的。而且很多时候,我们对他人的关心和共情得到的快乐,要大于我们被他人所关心和共情得到的快乐。女性慕强的本性就决定了她们做一个弱者会更幸福。关于这一点的内容,其实还有很多可以谈,但限于篇幅,就先只说这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