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们,你是否关注过自家房屋的合法性?是否担心过在房屋征收时权益受到侵害?今天,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就来聊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一项重要规定,它将直接影响大家的房屋补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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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这项规定告诉我们,合法建筑与违法建筑,在征收补偿上有天壤之别!这项规定,对于我们每一个房屋所有者来说都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我们的财产权益,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