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第十条指出保险合同及其主体,详细说明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阳光人寿河北分公司发布以案说险:“如何理解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与保险人”,带大家迈出了解保险的第一步。

一、案情简介

刘女士想为自己的孩子购买一份保险,经人介绍认识了保险代理人李某,在李某帮助下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在签订合同后,刘女士误以为保险代理人李某就是保险人,第二年该交保费时将保费直接转账给了李某。然而,李某没有关注个人账户收款信息,也没有及时看到刘女士发的代交费信息,未提示刘女士应及时将保费交给公司。一段时间后,刘女士收到保险公司催缴保费的通知,这才发现自己交给李某的保费并没有交到保险公司,遂向公司进行投诉。

二、案例分析

本案中,刘女士是保单的“投保人”,刘女士的孩子是保单的“被保人”,与其签订合同的保险公司是“保险人”;李某是“保险代理人”,也就是有资格销售该保险公司产品的人员,并非“保险人”。合同签署的双方是刘女士和保险公司,后续交纳保费的方式应与刘女士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缴费的方式相符,比如授权其本人银行卡转账、将保费直接交至保险公司、将保费交至保险公司认可的对公账户中等。保险公司不允许代理人帮客户代缴保费,将钱直接交给代理人并不能证明交纳了保费。

三、风险提示

(一)明确保险合同主体

明确区分保险合同的不同主体,尤其是要清楚保险代理人和保险人的区别。保费应直接缴纳至保险公司指定的渠道,切勿交给保险代理人个人。

(二)认准官方核实渠道,谨慎选择

在签订保险合同前,需仔细核实保险代理人的身份和资质,可以要求保险代理人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和从业资格证书,通过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官方网站等途径核实其身份的真实性。

(三)关注保险合同状态

定期检查自己的保险合同状态,确保保费按时缴纳,保障持续有效。投保人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提供的官方平台、客服热线等方式,查询自己的保险合同信息,也可以通过官方平台进行业务办理。如果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以便尽早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