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股票简称变为“st新亚”
新亚制程在2024年11月11日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新亚制程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22年10月8日,新亚制程通过支付保理业务款项的方式对外转出被占用资金,资金经划转,最终用于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徐琦及其关联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款项2022年底转回。2023年1月,公司又以同样方式转出被占用资金,截至2023年3月底,所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导致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866.62万元、858.48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0.83%、50.54%,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公司时任实际控制人徐琦,组织指使资金占用,董事长许雷宇,总经理、董事胡大富,财务总监、董事胡丹,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伍娜均是公司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情况的直接负责人员。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王伟华,财务总监陈多佳是定期年报披露不准确的直接负责人员。
综上所述,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对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人员同样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而由于公司未能恰当计量对深圳市新中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存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的情形,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之第(八)项的情形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在2024年11月12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2024年11月13日开市起复牌。自复牌起股票也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新亚制程”变更为“ST新亚”。
此前,新亚制程在2024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再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的于婷婷律师表示在2019年2月1日—2022年12月26日期间有买入且亏损,并在2022年12月26日当天持有新亚制程的投资者符合条件可申请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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