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安徽省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有哪些要求?

答:省局2022年11月份印发了《安徽省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对我省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提出了相关要求。《通知》中明确:(1)开办综合性药品批发企业,仓库储存区整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不包括办公、生活场所面积),其中阴凉库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一般不少于 1500 平方米。同时,开办综合性药品批发企业还需满足药品现代化物流设施设备要求。(2)开办专营中药饮片的企业,仓库整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 平方米,其中阴凉库不少于1000平方米;开办专营生物制品的企业,仓库整体建筑面积不少于 1500 平方米,其中冷库总容积不少于200立方米。其他具体要求,可以在省局官网查看《安徽省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开办药品经营(批发)企业许可现场检查细则的通知》文件。

《安徽省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所指药品现代物流是指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和采用自动化仓储设备、技术,通过降低药品物流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药品物流管理和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

药品批发企业应当配备适合药品储存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拣、上架、出库等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设备以及独立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能够覆盖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运输各环节经营管理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信息追溯。

企业配置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保证经营过程中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并具备仓储管理、运输管理、温湿度监测等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一)仓储管理系统应当与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实时、有效对接,实现药品入库、出库、储存、退回等仓储全过程质量管理和控制,并具备全程信息数据收集、记录、查询、追溯功能,以及货位自动分配、自动识别、自动寻址、自动传送等智能化仓储作业功能;

(二)运输管理系统应当具备对运输药品的品种、数量、批号、方式、人员、发货时间、到货时间、签收,以及冷链药品在途温度等进行全程跟踪、记录、调度的功能;

(三)温湿度监测系统应当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要求,对药品所有仓库温湿度以及冷藏车温度能够实时监测及记录;

(四)开展多仓协同业务的,应当能够与其子公司计算机管理系统有效对接,实现相关业务数据、物流信息和质量管理信息实时对接、交换、存储和可追溯,对多仓协同药品进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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