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河北省商务厅、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消防总队联合发通知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放宽了:
一、未注册车牌车辆也能参与以旧换新了:
每人限1次,持有人提供以下材料:①个人有效身份证;②购车原始凭证(或村委会、居委会、交管等部门开具的车辆所有权证明);③人车合影(人车合影时,须在车身悬挂明显的“未注册”字样);④车架号。
二、车牌损毁或丢失的车辆也能参与以旧换新了:
持有人到交管部门办理销户手续,依据销户证明资料按规定程序开展以旧换新交易。
另外,《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八条规定:本条例施行之前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放正式号牌。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友情提示:3年过渡期将满,请抓住当前以旧换新政府补贴的好机会,淘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河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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