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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成莹与被执行人李盟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盟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成莹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盟莹,女,1989年11月7日出生,壮族,住大丰镇城西街2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52124198911070025。

执行案号:(2019)桂0125执798号

执行标的:81295.89元(利息未计)。

悬赏内容:查找被执行人李盟莹的财产线索。

悬赏金发放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盟莹的财产线索或提供李盟莹行踪轨迹经过本院查证属实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给予可执行财产百分之三十作为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举报电话:0771-5216916 欧法官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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