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廉洁四川”微信公号《以案为镜》栏目发布了对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一级主任科员黄承彦违法违纪行为的案情剖析。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一级主任科员黄承彦接受审查调查。
【案卷】
黄承彦,男,1966年10月生,四川岳池人,在职大学文化,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安市华蓥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局长,广安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科副科长、科长,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2023年2月,黄承彦因涉嫌严重违法,经广安市监委指定管辖,岳池县监委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2023年3月,黄承彦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广安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
2023年8月,黄承彦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4年6月,黄承彦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案探】
“收取财物共计600多万元,要不是组织调查,我都不知道我收了这么多钱……有无数的悔恨堵在心中,让人窒息,让心泣血。”黄承彦坐在留置室中写下近20页的忏悔书,字字句句均是悔不当初。从意气风发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家里手”到懊悔垂泪的阶下囚,黄承彦的人生在贪欲作祟下如同抛物线,他志得意满的顶点,也成为了跌落深渊的开端。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一级主任科员黄承彦接受审查调查。
1990年2月,黄承彦进入广安市华蓥市民政局工作,因敢闯敢干,他很快在同龄人中脱颖而出,得到了组织的信任和培养。1998年1月,32岁的黄承彦被提拔为华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成为当时该市最年轻的正科级干部,而后多次获省、市表彰。三年后,受组织培养和信任的黄承彦被交流到华蓥市国土资源局任副局长。
从多年的机关综合行政岗位交流到专业性极强的业务领导岗位上,若是平常人开始都会不太适应,但黄承彦却出奇地欢喜。“虽然职务由正科级变为了副科级,但从人大办公室这个‘清水衙门’到实权部门任实职领导,明眼人都能看出,权力更大也更有吸引力。”
黄承彦走马上任后,便被委以重任,分管矿产资源等领域,手中掌握着辖区矿业管理、探矿、采矿登记和审核以及出让审批等权力。
“我们管理服务的对象、交往的人员,要么搞项目、要么搞工程、要么搞矿业,大多为获得许可而来。”据黄承彦回忆,他担任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后,别有用心的不法商人闻风而至,他们花样百出地安排酒局、牌局、游玩局,试图与黄承彦建立良好“朋友”关系。
在接踵而来的“糖衣炮弹”攻势下,黄承彦思想防线开始松动,开始自我陶醉、自我膨胀。“当时觉得自己人气特别旺,朋友越来越多,而且常常是朋友圈的中心。我一度认为是自己有作为、有魅力、有才华的表现。”渐渐地,黄承彦遗失了奋进向上的那片初心,年轻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追求也被野草般疯长的享乐主义取而代之。
风腐同根同源、互为表里。在频繁的吃喝玩乐、吃请收礼中,黄承彦结识了一些“煤老板”。2003年,“煤老板”贺某某在购买某煤矿过程中遇到程序困难,立即找到平时一直“走动着”的“好大哥”黄承彦。“朋友之间互帮互助,这是小事一桩。”黄承彦爽快答应,随后利用职务之便给原业主打招呼,帮助贺某某顺利取得该煤矿所有权。事成之后,贺某某也对黄承彦的“仗义”援手感激不已,先后3次送给黄承彦“感谢费”8万元。第一次收到“坨坨钱”时,黄承彦内心也曾闪过一丝犹豫,但他转念一想,“做做顺水人情就能‘鼓腰包’,还在圈子里备受尊崇,何乐而不为”,于是他没有推拒便收入囊中。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有了权力、地位,有了项目,便不愿再专心工作,寻思挣轻松钱、快钱、大钱。”2009年,黄承彦升任华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一时间,黄承彦对自我价值的认可、对权力变现的追求以及身边商人老板对他的阿谀奉承均达到了顶峰。
“别人找我汇报事情,我能说‘同意办、就这样办’的话了,说话算得到数了,也加剧了我想利用手中权力求财的疯狂想法。”黄承彦道出了心中真实所想。
在那行业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矿产资源的行情水涨船高,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黄承彦这个“疯狂想法”与盯上他手中权力的不法商人们不谋而合。
2009年,华蓥市采取民间资本投入的方式实施6个土地整理项目,并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招商引资。时任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黄承彦认为“挣快钱”的时机到了,遂将消息透露给商人王某某等人。王某某“心领神会”,向其抛出长长的“鱼线”,承诺以虚假投资入股的方式“合作”开发项目,共享投资收益和项目承建权。
对于重大事项的决定,黄承彦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凭着绝对的“话语权”,借用特定关系公司名义直接拿下6个项目的承建权,并将其中5个项目指定给王某某等人承建,自己则单独承揽1个项目并转包他人获利88万元。
为了推动“收益”入账进度,黄承彦在项目投资资金回收、工程款拨付、项目施工及验收等方面不遗余力地“运筹操作”。功夫不负“有心人”,黄承彦等人投入的1500余万元建设资金,转头又以项目启动资金名义全部拨回。黄承彦认为自己“功不可没”,遂与王某某约定,以该项目工程预算控制价的10%作为感谢费。很快,157万元现金便如数送至黄承彦手中。
一次出手就进账157万元,这让黄承彦志得意满、自视甚高。金钱欲望极强的黄承彦,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中愈发肆意妄为,将公权力异化为个人的“提款机”,“明码标价”换取钱财。10万,55万,100万……每一笔受贿数字后面都透露着其贪欲之深之大。
深耕自然资源规划系统20多年,黄承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在矿产资源领域累计受贿216万元,在土地整理、出让领域累计受贿402万元。
思想守正才能保持头脑清醒,有害之事临头也必然能觉察到。收受大量不义之财的黄承彦,出行讲排场、处处好面子,习惯于穿名牌、喝美酒、抽好烟、打大牌,还在仕途“瓶颈期”产生了“职位晋升不了就在有钱方面‘高人一等’”的扭曲观念,日常用度更加享乐奢侈、挥金如土。
当赃款逐渐挥霍殆尽,看到越来越多“伸手”的“身边人”变成“案中人”,恍然惊觉党和国家的反腐败力度竟如此之大,他开始每天提心吊胆、惶惶不安,担心自己变成“下一个被带走的人”,纠结徘徊时他又打起了尽快挣钱“退赃”的“算盘”。
顾虑到以党员领导干部身份不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明面上不便承揽项目”,黄承彦就“灵活变通”,计划通过“提前退休”来放开手脚地去接项目“创业”。
“经深查细究,其计划名为‘创业’,实则是想要借助在工作领域多年的影响力和人脉资源优势,去承揽高收益项目,获取更巨额的收益。”据办案人员介绍。
“正是由于我的侥幸和怯懦,没有向组织及时说清问题的勇气,还在妄想‘退赃保平安’,最后落得今天这种地步。”高墙铁窗内的黄承彦,醒悟得终究是晚了一些。
【案析】
长期以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干部职工手中,或多或少掌握着资源要素配置的重要权力。黄承彦作为国家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政策在基层落地的传递者、执行人,却因个人贪欲蒙蔽初心理智,权力观错位异化,把本应为公的权力当成享乐的“钱袋子”,肆意妄为“靠地吃地”“借地生财”,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原则,损害市场营商环境。此外,对违反项目承揽决策程序的问题,相关领导、经手人员没有一人及时提出纠正或反对意见,监管缺位尤其是对“一把手”监督不到位问题,仍需高度警惕。黄承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土地整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黄承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封面新闻综合“廉洁四川”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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