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都是彝族,只会一点点汉语。”开庭前,当事人焦急地说。近日,云南省昆明市石林法院受理一起因家庭矛盾引起的离婚纠纷案,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是彝族群众,石林法院立即派出“彝+汉”双语法官承办该案件。
石林彝族自治县是中国“阿诗玛的故乡”,是云南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是全国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窗口。全县总人口23.85万人,彝、白、哈尼等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3.52%,其中彝族人口占石林县少数民族人口的96.3%。石林法院立足辖区内少数民族人口现状,推行民族特色“双语”解纷工作机制,先后创建“阿诗玛”和“高玛饶”两个彝汉双语调解室,运用“双语”全流程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接地气、有温度的特色司法服务。
“麻要顺丝搓,人要顺理说”。既懂法律知识,又能说一口地道的彝语——这让石林法院“阿诗玛”特邀调解员王美仙在调解工作中事半功倍。“双语”调解成为她手中的针线,用来“缝补”矛盾的裂痕。
目前,调解室共有特邀调解员44名,其中彝语、苗语双语调解员12名。近年来,“阿诗玛”调解室共成功调解涉少数民族案件2300余件,妇女儿童案件460余件,接待群众咨询1.5万余人次。
“一枚国徽、一个背包、一个法庭行李箱组成了我的巡回法庭。”石林法庭庭长汤国说。走进少数民族群众聚居村寨,挂起国徽,抬几张桌子,就组成了一个简易的法庭,审理案件、化解纠纷。
近日,石林法庭审理了一起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原告毕某(彝族)与被告毕某(彝族)系姑嫂关系,2023年原告丈夫去世,双方因12块耕地多次发生争执,原告认为该耕地是依法继承并且确权在自己的名下,被告则主张该耕地由他哥哥赠予,应该归自己所有。原告毕某故向小密枝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组织调解,要求被告归还耕地。
汤国再次带着双语巡回审判团队出发了。在调解中,汤国和陪审员充分运用对民族习俗的通透理解、对法律规定的透彻掌握,利用双语法官的语言优势,把法律条文转化成彝族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成功化解这对姑嫂的怨结。
石林法院依托“乡镇(街道)-法官工作室”,发挥好联系法官、法庭干警作用。聚焦辖区涉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房屋宅基地等农村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坚持在联系走访中普法,在普法中解纷,在普法中解纷,共走访联络87次,通过“背包法庭”开展司法服务、宣传71次。
在偏远地区,由于所属环境相对封闭,人员信息沟通不畅,常规普法活动难以开展。而“背包法庭”的每一次巡回审理,总能吸引到不少旁听者,通过一审一判的普法宣传,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背包法庭’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法院,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石林法庭庭长汤国说。这是石林法院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正落实到法院工作实践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积极回应各族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要求、新期待的主动实践。
毕恒愿是石林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经手的案件以家事纠纷为主,近年来承办的离婚案件逐渐增多。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她发现许多妇女同胞法律知识相对贫乏、法律意识淡薄。于是,她针对审判中常出现的婚姻家庭问题,从平时办理的案例中选取了贴近群众生活的素材,和法院的女干警一起,深入村寨,采用双语普法的方式,用妇女同胞们听得懂的语言向她们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其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在石林县圭山镇大糯黑村普法现场。“村里有很多彝族老人不会说汉语怎么办?有纠纷怎么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人民调解有哪些流程?”村民争先恐后地向现场普法的双语法官提出疑问。大糯黑村有1000多人,彝族群众占比达99%以上,很多老年人不会说汉语,面对彩礼返还、妇女维权、邻里纠纷等方面维权愿望强烈。
毕恒愿庭长结合法院办理的实际案例,以案释法,用彝汉“双语普法”模式向村民们讲解《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彩礼返还问题”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就村民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互动,引导村民如何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强化其对婚姻法律法规的认识。地道的乡音、亲切的问候,让生涩的法律规定娓娓沁入人心。
“听法条很枯燥,法官用讲故事、讲案子的方法来讲,跟我们的生活更贴近,印象很深刻,特别是用彝语来讲,像是在家门口的‘闲聊’,让我们感觉更亲切。”圭山镇大糯黑村村民李某饶有兴致地说。
为筑牢妇女儿童保护屏障,石林法院在第一调解室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落实“在关爱中审理、在保护中判决”的司法理念,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14次。此外与县妇联、教育系统及相关部门密切联系,联合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年均开展法治讲座进校园、模拟法庭进校园等活动30余次,同时邀请村委会、妇联相关人员参加案件调解与执行,助力和谐健康家庭建设。近年来,共化解涉及妇女儿童纠纷1237件,调解化解比例同比提升13%。
普法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石林法院将继续创新精准、参与、体验、站点、案例、大众式的普法手段,立足“阿诗玛”“高玛饶”两个彝汉双语调解室,深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繁荣法治文化,为各族人民群众撑起一片“法治蓝天”,让“法治之花”绽放在石林彝乡的每一个角落。
来源 | 新华网、石林法院
编辑 | 尹润云
责编 | 代良燕
一审 | 詹 辉
二审 | 吴 怡
三审 | 刘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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