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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见·同心圆

未成年犯罪不是“免死金牌”

镇平县人民法院

当严则严!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份,方某(已判)与赵某(已判)在网上发生争执,后双方相约在镇平县某酒店门口打架,某日凌晨2时许,方某纠集被告人张某某(未成年)、李某(未成年)等12人持啤酒瓶、拖把棍与赵某纠集的5人在某酒店门口相互斗殴。期间,张某某用携带的拖把棍殴打赵某;李某用随身携带的啤酒瓶摔、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对方,致赵某受伤,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被告人张某某家属与伤者赵某家属就民事部分已达成赔偿协议,且相互谅解。

裁判结果

镇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李某持械积极参加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某某、李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依法对二被告人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李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李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决后,二被告未上诉,本案已生效。

法官说法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本院了解到被告人李某小学毕业后跟随父亲在外经商,父亲忙于生意,对其疏于管教。被告人张某某初中肄业后就去外地打工,缺失父母的监护和关爱。二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底线意识,故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平时,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更应注重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法律知识学习,避免走上“歧路”。

典型意义

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身体发育尚未成熟,实施犯罪时既担心被害人强烈反抗,又害怕被抓现行,总觉得一个人作案势单力孤,往往是几个人、十几个人结伙作案。有些情况下基于哥们义气,把冒险当英雄,把哥们义气当友情,把拉帮结伙当靠山,一人有事多个“好哥们”积极出头帮忙,无所顾忌,不计后果,经常造成人员伤亡,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此案警示人们,预防未成年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齐心协力,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紧密配合,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网络,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来源:镇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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