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子长市两部门对政策的解读理解差异导致群众数十年的危房重建长期搁置损失惨重)
子长市退休干部王新民反映称,其父于上世纪80年代初,在子长市瓦窑堡街办辖区、陈家洼村委,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修建了3孔窑洞、4间平房(有房产证)。2002年7月4日,该市遭遇有史以来的特大暴雨洪灾,导致该市受灾面广,受灾群众多。
据王新民回忆,当年他家窑洞修建东边接近河畔,西边接近公路,当年两面洪水直接冲进他家窑洞灌入1.5米多深的水位,儿子和爱人被洪水冲走10多米被好心群众救助,家中日常生活用品全被洪水淹没冲走,损失十分惨重。
洪灾退后,全家人及时自救清理了淤泥,但因洪水长时间侵蚀,导致成危窑不能居住,当事人王新民及其父申请灾后重建,当年9月11日,社区及镇政府同意他们灾后重建,但县政府相关部门以政府统一规划为由不予重建被强制搁置。
直至2008年3月25日,县政府才出台了统一规划政策,同意王新民等几户群众统一联建一栋6层楼房,王新民个人及时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了各种规费缴纳多手续。但后因多种情况又一次被继续搁置。至此,当事人王新民多年来屡次申请重建,但相关部门一直以种种借口推诿不予批准。
2024年3月,当事人王新民再次向街办申请,由于在这一届书记的亲民作风带动下,该办全体干部的工作作风得到很好的提升和转变,所以对当事人20年前的遗留问题及时给与协助帮办,并指导当事人重新申请危房鉴定,当事人王新民于今年4月份再次向街办呈送危房鉴定申请,该办及时将申请呈送子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局于2024年6有3日,以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督办通知单(第26号)向瓦窑堡街办下发通知,认定该房屋安全等级为D级,并要求从接到通知之日起迅速撤离人员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治措施,整治完成后上报该局验收合格后,方准许入住。
鉴定工作完成后,当事人王新民向街办以及子长市城市管理局进行报备,经两部门同意后,才将(原)危房(窑洞)拆除。然而,就在当事人动工挖地址时,该市城管检查大队派人口头责令当事人必须停工。当事人询问原因?该大队孙小晶队长说,危房重建必须有辖区街办出具审批手续,当事人按要求办理完街办审批手续,而这位孙大队又说街道办出具的手续不符合规定。要求街办必须按农村宅基地审批的程序办理。
当事人再次与街道办交涉,而街办却认为当事人的(原)危房(窑洞)地址、属城乡结合部的规划范围,不属于农村农民新建宅基地审批的范畴。因此;街道办不予给当事人出具检查大队长要求的审批手续,致使当事人王新民盼望了20年之久等来等审批手续、再次被两部门对政策解读、理解等差异而再次搁置。
让当事人难以理解的是,当年的灾后重建,国家为灾区群众拨付的救灾款用到哪里了?当时他们家损失十分惨重,也没有享受到分文救灾补助。而自食其力地自救重建家园,却遭到政府相关部门数十年来的不公平待遇。
各级政府工作应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中心,而陕西子长市因两部门之间对上级政府的政策解读、理解的差异,导致老百姓数十年前的灾后重建问题长期搁置,致使老百姓的损失惨重却无人问津。
希望田书记能在百忙之中关注老百姓急难愁盼的柴米油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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