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双11”,多种促销活动轮番轰炸,各式广告推销眼花缭乱,商家们也是卯足了劲吸引消费者“驻足”。但随着网络交易日益频繁,各类纠纷也随之涌现。
*图源网络
近日,饶平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电商交易的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案情回顾
合作友谊“说翻就翻”
原告王某与被告吴某均为网店经营者。王某为了充实视频号小店的经营种类,在添加吴某微信后,向其购买各式车载饰品。王某陆续向吴某下单采购,双方协商王某接单后由吴某代为发货。2023年8月14日至17日期间,吴某代王某共发货1万多单,王某逐日向吴某支付货款,合计约12万元。
在双方短暂的交易过程中,王某找到价格更低的货源,遂与吴某解约,但解约过程双方未能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吴某冲动之下,对已经发出的快递进行了拦截和暂停派送,致使王某的客户无法收到货物,纷纷向平台申请退款。大量的退款导致王某店铺被平台限制经营,并处以冻结支付资金、下架所有商品一个月等处罚。
原告王某遂向饶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吴某退还货款12万元及赔偿代理佣金费、经营损失费50万元。
“剑拔弩张”对簿公堂
大家等不到快递,全都申请退款,导致我的店铺涉嫌服务违规,资金也被冻结了!这1万多单还有我们损失,被告必须赔!
明明是原告事先违约,说好在我们这边下单,转眼就找了别家,又不好好跟我们沟通,原告的员工还骂我,这钱我们不赔!
法庭上,双方剑拔弩张、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在深入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陈妙枝意识到双方当事人矛盾分歧较大,且存在赌气心理,案件陷入僵局。
调解解纷“案结事了”
思索过后,陈法官认为诉中调解是化解该纠纷的最佳途径,便快速决定调解方向,积极寻找案件突破口。法官先从商业诚信、法律规定等多个角度向被告吴某释法说理,经过耐心沟通协调,被告吴某终于松口。
陈法官,我知道自己错了,我也愿意赔偿原告损失,但是我就拦截了几单,他们要的赔偿金额太高了,您能不能帮我们说道说道?
看到有望调解,陈法官立马找到原告王某。
损失已经造成,被告并非不愿意赔偿,我们大家平心静气地坐下来好好谈谈,才能把损失降到最小。
陈法官指出被告吴某的行为确实给原告王某的店铺造成一定的经营损失,但原告王某随意解约,也非诚信之举,且原告王某主张的损失明显过高,需依据合理预见规则及本案的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在陈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都意识到自身的问题,原告王某率先提出调解方案,表示愿意减低赔偿损失。
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吴某补偿原告王某5万元并当场支付。
法官提醒
古语有云:“和气生财”。网络交易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交易中保持冷静与理性,避免因个人情绪冲动而采取不理智的行为。遇到问题时,应当通过沟通协商的方式解决,避免纠纷的升级,切不可利用商家平台或物流管理漏洞恶意违约。电商平台也应当加强对商家的培训与指导,提高商家的法律意识与服务质量。加强对平台交易行为的监管、违法违规行为的识别、投诉申诉的处理等,充分发挥平台本身的调处功能,积极营造良好的网络交易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撰稿:曾智锋 谢铄
来源:饶平法院
编辑:张蝶 吴柏霖
审校:林修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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