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存在退市风险

由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代理的鹏博士(600804)股票索赔案件,已向法院提交立案,于婷婷律师表示鹏博士的诉讼时效还有半年多,投资者切勿错失索赔机会。凡是在2013年4月12日—2022年4月28日或2023年7月17日期间有买入且亏损,并在2022年4月28日或者2023年7月17日当天持有鹏博士的投资者符合条件即可申请民事赔偿。

在2024年11月13日鹏博士发布了《股票交易风险公告》,经自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发布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39,83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6.49%;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38,818万元。

鹏博士在2024年8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公司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

公司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又因,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4,800万元,存在一个月内无法归还的可能性,公司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并且又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以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投资者需注意的是,2024年11月5日鹏博士收到债权人海之盈(广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后续能否被法院受理,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重整失败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股票也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望广大投资者投资需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