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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和全省市州分院检察长研讨班,明确了检察机关在新时代背景下的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干警们以各种形式深入学习并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全省市州分院检察长研讨班精神,迅速在全市检察机关掀起了学习热潮。

即日起,荆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大家谈】专栏,通过会议精神的学习,结合自身实际,畅谈感想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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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传杰

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简称两法)的衔接工作,事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事关经济社会秩序维护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充分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研究解决,对于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推动两法衔接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两法衔接”工作开展以来,石首市院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主动加强与各行政执法单位和司法部门的沟通衔接,推动28家行政机关接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实现行政执法单位全联通全覆盖。2022年以来,依托该平台受理行政执法单位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309件,行政机关主动移送公安机关3件,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移送5件,公安机关受理8件。同时加强行刑反向衔接探索,今年对22件不起诉案件,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落实行政处罚,避免了“不诉了之”。

“两法衔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的目标还存在差距,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针对性提升解决。


强化一体履职

建立“行刑”衔接专业化队伍

检察机关内部明确刑事检察部门与行政检察部门职责,成立联合办案组,通过协作配合、专业共享打造“行刑衔接”专业化检察队伍。同时,常态化开展刑事、行政执法人员同堂培训、实战演练、业务学习,提升对“两法衔接”工作重要性、“两法衔接”平台运行机制、刑事法律及行政法规的理解认识,一体提升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就强化行刑双向衔接达成共识、形成合力。


创新工作方法

提升“行刑”衔接运作实效

一是支持检察机关适时介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案件定性、证据把握的优势,对于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可能涉嫌犯罪的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检察机关应行政部门商请和通过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可以派员参与案件会商,针对一些专门性、争议性法律问题,共同斟酌案件定性,统一证据标准,提高行刑衔接工作效率。二是强化数字赋能。对原有“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升级,推动综合执法信息平台实现网络互联、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加大力度研发行刑衔接法律监督模型,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挖掘运用“两法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数据资源,推动个案监督、类案整改、源头治理。


加强制度设计

夯实“行刑”衔接工作根基

结合当地的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保障工作有条不紊开展。一是完善规范标准。详细规定行刑衔接移送时限、移送材料、移送流程等规范标准,明确平台录入标准、反向衔接处罚种类、轻重尺度,避免出现模糊不清、模棱两可、可做可不做的情况。二是增强整体合力。建立情况信息通报制度、联席会议机制、行刑案件协同平台、案件咨询机制,公安机关定期向行政执法机关通报移送案件的受理、立案、查处情况;检察机关定期向行政执法机关通报立案监督、批捕、起诉有关案件情况,确保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三是完善证据转化与处罚折抵机制。规范证据采集、固定、转化程序,明确证据效力,降低执法司法成本,提高打击违法犯罪效率。同时探索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折抵机制,保障反向衔接有序开展。四是强化工作考核。积极争取当地人大、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将“两法衔接”纳入当地法治政府、平安建设考核,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定期提醒通报机制、奖惩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提升案件移送积极性。

下一步,石首市院将针对性强化机制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凝聚工作合力,持续抓实行刑正反向衔接工作,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助力法治石首建设。

177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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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首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毛传杰

责任编辑|王云飞 黄娇

编辑|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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