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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高雄一名杜姓人妻在夜场娱乐场所上班,结果遇上洪姓、翁姓客人都对她很好,于是杜女士找上闺蜜认真讨论2名客人的优缺点,杜女士大赞洪姓男子「他1天3次以上」、「我打算去弄避孕器」,结果被丈夫周男发现,周男气得怒告洪、翁两人求偿50万元新台币,一审判洪男应赔偿15万元新台币,翁男则因不知道杜女是有夫之妇,获判免赔,全案上诉后,台湾省高雄高分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定谳。

判决指出,周男和杜女于2020年5月结婚,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婚后杜女为了赚钱养家,到某KTV会所当陪恃小姐,杜女在店内遇到洪姓、翁姓两名常客都对她很好,经常点她的台,后来杜女也分别与两人私下「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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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女后来找上黄姓闺蜜「商量」,请闺蜜去找师父来看一看洪、翁的面相,看谁比较适合她,杜女和闺蜜经常通过社交软件讨论两人的「优缺点」,杜女大赞洪男「他1天3次以上」、「我打算要去弄避孕器」「除非后面射不出来才会暂停」、「他舌下也没有突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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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女也对翁男十分心动,向闺蜜透露「烦死了,我真的比较爱翁男」、「我跟翁男在一起可以学到很多东西」、「他是我的老师也是情人」。

就在杜女犹豫不决之际,这些聊天信息却被丈夫周男发现,气得对两名「小王」提告损害配偶权,分别求偿50万元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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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地院审理时,洪男和翁男都辩称不知道杜女有老公,但法官根据LINE的对话纪录和相关事证,认定洪男早就知情,而且还继续和杜女当男女朋友并发生性关系,因此判洪男应赔偿15万元,翁男则没有证据证明他知道杜女有老公,所以判免赔。

全案上诉后,高雄高分院支持原审的见解,驳回上诉,仍判洪男赔15万,翁男免赔,全案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