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强奸未成年幼女被判死刑,铡刀早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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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包青天》的朋友应该知道,这位有着“青天”之名的大老爷,所到之处必抬“狗头铡”“虎头铡”“龙头铡”,所到之处,奸恶之人心惊胆跳,贪官半夜睡不着,皇亲国戚之辈也不敢造次了。
其中广为世人评判的案件莫过于《铡美案》,话说一个寒门子弟陈世美先生,家境贫寒与妻子秦香莲恩爱和谐,十年苦读的陈世美进京赶考,中状元后被宋仁宗招为驸马。这也应了那一句老话:“男人有钱有权就变坏”,因为在陈世美看来,自己已经是鱼跃龙门了,秦香莲这样的乡下妇人怎能配得上自己这般“人中龙凤”,这便是人性。很多人看陈世美这般抛妻弃子,无情无义的行为,为秦香莲愤愤不平,但诸君不妨回头周围,现代版的“陈世美”更是层出不穷,陈世美之死,也可以说是千古奇冤,若陈世美活在当代,也不会死在包拯铡刀之下,最多不过是当一个婚内出轨不道德的“渣男”而已。
而对于社会来说,强奸幼女这等丧尽天良的行为频出,若包拯在世,不管是何人,恐怕铡刀也铡冒烟出来了,因此,之前那些强奸幼女被轻判之人,都是閰王爷笔下留命了。
一个社会是否文明,取决于法律是否能够保护好社会弱者,而现今对中国社会来说,社会弱者频遭欺凌,但大多数是轻判不了了之,对于强奸未成年幼女,多年前我曾提出,一定要给予判死刑,因为一个连幼女都侵犯的败类,还指望着他改造变善良吗?因此,对于罪恶的宽容,往往便是对弱者的残忍!
近日,11月13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被依法执行死刑。
对于三名强奸未成年幼女的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三人被判死刑,是他们罪有应得。不管是人民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奸淫未成年幼女,还是务工者和农民以诱骗,胁迫方式强奸幼女,都是泯灭人性的行为,若我们这个社会宽恕这样的罪人,无疑是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在重演!
很多的时候,每每我们的社会发生强奸幼女事件后,总会有些“文明人”跳出来说“慎杀”,因为在他们的眼里,我们应该要向西方废除死刑的法律看齐,但这种过度“文明”的执法,恰恰助长这些强奸幼女社会的败类,因为在他们侵犯幼女的时候,便想着自己所犯的罪行够不上“死刑”,只要不死,内心便会有侥幸之心理,而今日中国,抱有这种侥幸心理的人依然还是很多的,而如今对这三名强奸幼女的罪犯判处死刑,对社会是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因为在他们犯罪之时,内心便知自己犯下的是滔天大罪。
对于人性来说,大多数是有恶的表现,如果法律不给予社会弱者保护,特别是未成年的幼女保护,那么这个群体便会受到恶人的欺凌!
今日我们这个自称文明的社会里,一面喊着保护未成年这个社会弱势群体,而一边面对她们被侵犯的时候,便都是轻判了之,这哪里是惩罚,分明是助长了犯罪份子的行为。
对于这三名强奸幼女的罪犯被判死刑,他们也是在为自己的罪恶买单而已,而像这样的判决应该起到典型的作用,今后可以引以为鉴,但对被侵犯者来说,这是迟到的判决,因为事发已经过去好几年了。
我们常说“正义不会缺席”,但这种迟到的判决,是不是意味着一种不自信,其实,对于强奸幼女这样泯灭人性的行为,铡刀早该落下了,因为只有死刑,才会保护未成年幼女平安健康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