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圆方的第1006篇原创

11月12日,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对3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其中,有一个是山西省清徐县违规使用资金维修政府办公楼楼顶、建设广场景观小品的通报。

通报中说:清徐县投资5.9亿元建设县城水系生态治理及城市停车场惠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清徐县违规将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仿古屋顶及外立面涂装、政府综合办公楼亮化工程等打包到县城水系生态治理及城市停车场惠民工程中,实际形成支出1193万元。同时,项目还在城市广场建设了多处景观小品,包括一座银色莲花雕塑、一座景观石、一处地雕、多棵仿真椰子树,实际形成支出1305万元。

通报一出,11月12日晚,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画面中,山西太原清徐县人民广场上,仿真椰子树景观正在被工人拆除。

据清徐融媒消息,11月12日,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清徐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会议强调,要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动认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要全力以赴抓整改,加快制定整改方案,细化问题、整改、责任三清单,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以更加严实的作风、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及时销号清零,落细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要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抓整改,举一反三深入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等长效机制,通过“解决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

新闻大概就是这样,聊一聊一些想法。

从履历来看,现任的清徐县委书记从2017年8月就在清徐任副书记,后面历任县长,县委书记。不出意外的话,“仿真椰子树”大概是在他任上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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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以查询到的媒体上,还能够看到“不是三亚去不起,而是清徐更有性价比”的宣传。想来,在山西做“椰子树”景观这件事,可能除了审美上未必是最优的选择,在发心上大概率也还是希望给“县城”能增添一点“景色”,希望给县城增加一些亮点。

那问题来了,地方领导,如果是处于好的出发点,但是叠加上个人审美偏好和专业能力上的限制。做出了失误的投资又或者没达到预期效果。那这个责任,需要承担么?

特别是在基层,这种情况其实挺多见的。曾任巴东县县委书记陈行甲,就在一次访谈中说过:“县委书记,他的权力到底有多大?你哪怕昨晚做了一个梦,第二天也可以把它变成现实。”

但是,在基层做过事的都知道,在县域经济活动中,基本上大一点的项目,大概都离不开县委书记的推动,如果县委书记不拍板很多事也进行不了。但是拍板多了,因为个人审美偏好和专业能力上的限制,类似的情况出现大概是必然的。这个矛盾应该如何解决?

具体到这个“椰子树”还有一个问题其实挺麻烦,就是这个“椰子树”到底该拆还是不该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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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说不该拆吧,这中央都点名批评了,如果无动于衷,岂不是一种顶风作案……

你要说该拆除吧,这建都建好了,钱也花了,总不能把花的钱再收回来……

你要说不该拆吧,这椰子树已经是焦点了,以后每次上级来检查看到,估计心里都是咯噔一下……

你要说该拆除吧,拆除也要花不少钱,这个拆除的钱又算不算是一种浪费呢?

所以小伙伴们,你们感觉这棵椰子树应该拆么?